桂安监管三〔2014〕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
“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4〕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化工装置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
各地要认真吸取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督促辖区企业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尤其是要强化检维修、试生产等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通过开展作业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加强现场监护和安全检查,严防物料“跑、冒、滴、漏”,确保作业安全。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近日,钦州市钦州天恒石化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充分暴露了该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事故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让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依然严峻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各地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安监局《2014年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桂安监管三[2014]6号)的具体工作目标及措施,全面落实今年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化汛期高温雷雨季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已至夏初,各地要充分认识汛期高温雨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针对各类事故易发高发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有针对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加强生产装置(设施)、器材以及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检验工作,对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设施,要加强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通风排风,落实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
(三)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对临近水库、江河湖海或处于防洪区、库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要认真做好防泄漏、防洪水的紧急处置预案,准备好抽排水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应对水患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严防污染水体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防水防潮工作。对存放在各类仓库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构筑围堰和加高围墙等防水防潮等措施,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确保储存安全。
(五)加强作业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危险化学品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在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的管理,严格动火、检修、进入受限空间和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管理,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分析,执行分级审批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六)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和处理异常工况的能力。
请各市安监局立即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和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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