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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的函

2015-01-17 11:16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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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的函》(管三函〔20151)的工作要求,请各市安监局提供本地区2014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全面汇总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41231)并填制相应情况表(情况表可从总局三司网站下载),并于20151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监管三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lxr-2000@163.com

 

联系人:监管三处 马理 0771-2299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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