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局:
现将《应急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0〕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按照更新后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式样、印制要求,自行印制或者采购新版许可证,并于2021年1月31日启用新版许可证,此前申领的,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许可证,也可以申请换新版许可证。
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应急厅政法处、危化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冯忠明、张志明,0771-5659117、0771-5659089)。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0〕4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