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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2018-02-1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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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8〕66号有关要求,定于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及2017年全国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解读2018年重点工作,对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监管三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全体人员、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负责人,驻邕有关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企业负责人。

(二)已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市级、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市级、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科股全体人员,本地区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由地方各级安监局自行确定)。

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科室全体人员以及本地区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参会地点由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就近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安全监管局通知辖区内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重点企业人员按时参会。

(二)未开通视频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地点由相关市安监局确定。

(三)请参加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会场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志明,0771—5659089〈带传真〉)。

)请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市县分会场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附件:1.自治区分会场参会重点企业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自治区分会场参会重点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南宁输油管理处、中石油西南管道南宁输油气分公司、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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