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9号)要求,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时间和范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20日调研督导南宁、梧州、玉林、北海、钦州市及县安监局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市及县安监局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治区分别安排春节前和春节后开展2轮调研督导。
二、调研督导方式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成工作组进行调研督导。
(一)采取听汇报和随机抽检生产经营单位方式。
(二)在重点县召开一次包括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驻厂安监员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的座谈会。
(三)调研督导组要向所在地反馈督查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 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情况。
(二)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5号)相关要求的情况。
(三)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3号)情况。
(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布点及审批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组织县级安监部门和企业对调研督导内容进行认真自查。
(二)各市对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
(三)调研督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廉洁执法。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0771-56590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