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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调研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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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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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9号)要求,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时间和范围

2019110日至2019220日调研督导南宁、梧州、玉林、北海、钦州市及县安监局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市及县安监局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治区分别安排春节前和春节后开展2轮调研督导。

二、调研督导方式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成工作组进行调研督导。

(一)采取听汇报和随机抽检生产经营单位方式。

(二)在重点县召开一次包括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驻厂安监员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的座谈会。

(三)调研督导组要向所在地反馈督查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 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情况。

(二)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5号)相关要求的情况。

(三)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3号)情况。

(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布点及审批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组织县级安监部门和企业对调研督导内容进行认真自查。

(二)各市对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

(三)调研督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廉洁执法。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0771-56590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1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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