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安监管烟爆〔2014〕11号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有关市县认真配合自治区安监局做好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安监管烟爆[2014]8号),加快推进全区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机械化进程,扎实抓好全区烟花爆竹企业机械化生产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30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指导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进我区烟花爆竹企业机械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选择2家生产企业作为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装药生产的示范企业,重点加强技术和安全指导,到2014年底,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装药工序实现机械自动化装药。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机械化示范企业名单
1.根据机械化示范企业条件,初步选定机械化示范企业名单,征求企业所在地市、县安监部门意见。
2.对选定企业进行考察,确定机械化示范企业名单。
(二)指导示范企业做好“三同时”等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许可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安监管[2009]16号)等文件要求,指导示范企业做好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召开推广应用烟花爆竹机械化分析会
深入到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及人员召开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分析会。
(四)指导示范企业做好机械设备调试和使用工作
组织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和企业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调试工作,2014年底前,指导选定2家示范企业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工作组织领导。由烟花爆竹处处领导牵头负责该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明确指导工作任务,加大指导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指导方式,开展指导工作。
(二)深入企业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对示范企业机械化生产建设,装药工序、机械设备和电气的安装,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等制度的制订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三)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设计、评价和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等单位,配合企业做好设计、评价、技术指导和产品售后服务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企业完成指导工作后,对指导工作各环节进行认真总结,为下一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推行机械化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