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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交叉督查广西情况的通报

2016-11-03 08:48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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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交叉督查的通知》(厅函〔2016341号)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的第二督查组于20161023日至28日对自治区安监局和北海、钦州市安监局以及合浦、浦北县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在督查结束后向我局反馈了督查情况。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督查组在5天时间里,重点检查了自治区和市、县安监局的文件资料,抽查了黑火药、礼花弹、烟花、爆竹、引火线生产企业、已退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共6家企业。在督查中,督查组认为广西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相关会议,对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闭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黑火药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三库”达标建设、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和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传达部署,并认真督促市、县安监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的文件资料比较齐全,台帐完善清楚,重点县合浦、浦北县主要领导均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对安监部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二是企业整改决心不大,部分企业整改工作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没有认真对照国家标准制定全盘整改方案;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超一改”现象仍然存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二)“三库”建设不到位。资料反映全自治区多数企业“三库”建设不到位,现场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没有建设到位。

(三)安全许可把关不严,监管意识不到位。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仍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和隐患(见附件),安全监管没有严格审查核查企业现状是否与事实相符,没有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六不准”,导致生产企业带病生产作业。

三、要求

(一)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严格按《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1115日前上报自治区安监局烟爆处),扎实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自治区将根据各地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合浦、浦北等重点县进行督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提高安全监管意识,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六不准”的原则,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三库”达标建设,“三库”建设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一律不予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查重罚“三超一改”行为,严防突击和超能力生产,严防整改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禁边施工边生产。

(三)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查经营环节。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请北海、钦州市安监局督促合浦、浦北县安监局及时严厉查处此次督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于20161125前将查处情况报自治区安监局烟爆处。

附件:检查企业具体问题.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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