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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正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已明确县(市)级安全监管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监管责任人。各监管责任人要有计划地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行为进行摸排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各市、县(市)要进一步完善群众职工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奖励力度,发动和鼓励企业职工及周围群众自觉举报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对企业给予处罚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分包、转包、承租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也要分别给予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附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监管责任人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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