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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并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有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工程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
附件:安监总厅管三〔2015〕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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