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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暨分包转包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10-20 08:48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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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两个督查组于2016920日至30日对南宁、桂林、梧州、玉林、北海、钦州市等烟花爆竹主要生产区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及时贯彻落实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市能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烟爆〔20168号)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县(区)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并组织人员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

(二)抓好烟花爆竹重点工作落实。各相关市能按烟花爆竹重点工作部署,抓好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关闭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黑火药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和企业“三库”建设达标等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各相关市按50%、各县(区)按100%的要求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分包转包专项整治档案零乱,专项整治公示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二是相关市已完成了自2006年以来关闭的118家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工作;三是完成了黑火药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销定产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四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建设达标工作情况不容乐观,目前只有23家生产企业(北海11家,钦州4家,梧州市3家,玉林市5家)“三库”建设达标,没有达到总局的要求。

(三)整改查处导静电检测发现问题。大部分生产企业对检测出的问题都开展了整改,但还是有少部分企业没有开展整改,特别是工房的操作台和中转库房地面的导静电设施设有进行整改和敷设。钦州市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处理力度较大,限期整改14家,停产整顿2家,经济处罚5家共5万元。

(四)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重点县攻坚工作。今年以来,烟花爆竹重点县合浦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根据县安监局人员少的问题,给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增加了5名编制,加大了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二是财政支出100万元给县安监局建设烟花爆竹生产监控平台;三是为加大打击“私炮”,拨出18万元购买便携式远距离烟花爆竹探测仪配置到各乡镇。今年以来,合浦县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治安案件37起,行政拘留39人,依法收缴了涉案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制造和运输工具。为抓好重点县的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合浦县将一千多万元纳入预算作为退出关闭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补助奖励资金,以推进烟花爆竹的退出关闭工作。目前,第一批申请退出的3家企业的谈判工作已顺利结束,并于930日前签订退出协议。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六不准”的原则,严查重罚“三超一改”行为,严防突击和超能力生产,严防整改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禁边施工边生产。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二)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三库”达标建设,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三库”建设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一律不予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分包转包整治工作“回头看”和总结工作,各地要对自治区安监局抽查发现的问题(见附件)必须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并分别于20161115日前报送整改情况(包括每个企业的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于20161215日前把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

 

附件:分包转包专项整治抽查企业存在问题情况.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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