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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安监管烟爆〔2017〕17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为有效预防我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我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准确掌握我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空间分布情况,我局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11月8日前,各市局通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并向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基本特征表(附件1),安全评价报告认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不填此表,但要告知县安全监管局;
(二)11月12日前,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完成企业调查摸底和汇总报送工作;
(三)11月12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派出专家逐一核定各地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并指导相关企业修改完善重大危险源普查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排查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排查登记工作,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如实填报,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保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统计摸底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汇总重大危险源有关数据资料并将企业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一同报送自治区安监局。
(三)各地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请各市安监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县级安全监管局和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
联系人:黄伟;电话:0771-5659061;邮箱:gxyhbz@126.com 。
附件2:
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统计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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