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宾阳县宾州烟花炮竹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2020年11月4日与宾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关于主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协议书,且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4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注销宾阳县宾州烟花炮竹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桂)YH安许证字[2018]020002号,有效期2018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广西宾阳县龙宾烟花炮竹有限公司(证书编号:(桂)YH安许证字[2019]020001号,有效期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宾阳县福林爆竹厂(证书编号:(桂)YH安许证字[2019]020003号,有效期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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