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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挂牌督办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20-06-24 15: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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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4〕4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6月份,自治区安委会挂牌督办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

一、北海市北海至海口、涠洲岛的北海国际客运港及毗邻北海电建渔港航道阻塞安全隐患(2019年度未整改完成项目)

隐患情况:每逢台风季节和休渔期,大量渔船回港,造成北海国际客运港航道阻塞,客轮和渔船无法正常进出和靠泊。

整改要求:对北海国际客运港航道进行扩建,计划在原进出港航道东侧独立投资建设总长约4.355km的旅游专用航道,有效宽度约70m,航道西侧与原渔港采用分隔栏,使客船与渔船分流。东侧采用拦沙堤。建成后,解决客轮和渔船无法正常进出和靠泊的问题,改善目前航道渔商混用、管理混乱的局面,保障客轮顺利进出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北海市及涠洲岛旅游发展,提升北海市旅游形象。

整改期限:2020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人:刘德军(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总经理)

监管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银海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局长、银海区区长

督办责任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北海市市长

二、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和平村大垌坝桥安全隐患(2019年度未整改完成项目)

隐患情况:该大桥桥梁面积353.92m2,桥长44.24m,跨径组合(孔*米)3*13,桥梁宽8m,目前处于危桥状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产安全通行。

整改要求:拆除重建。

整改期限:202011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福绵区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福绵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福绵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福绵区区长

督办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玉林市市长

三、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远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室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控制室孔洞未封堵;现场部分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探头有故障、积灰;气体探头信号接入PLC系统,在PLC系统实现报警未见处警记录;罐区未做设计诊断;酒精大罐区无导除人体静电装置;控制室面向生产装置一侧有窗口,不满足防爆炸要求。

整改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封堵控制室孔洞;加强管理,更换故障探头;建议气体报警独立于PLC,完善报警后的处警记录,写明报警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信息;补充罐区设计诊断,安装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整改期限:202011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广西马山县远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谭兴伟广西马山县远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监管责任单位:马山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马山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南宁市市长

四、柳州市柳城县隆升石材有限公司振兴采石场未完成超前剥离工作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未对需要剥离的部分进行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的剥离;矿山道路、首采平台及装矿平台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

整改要求:对矿山上部进行剥离;确保剥离工作面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标高+330米以上进行削顶,在标高+330米处建设首采平台;在+285标高形成长30米、宽30米的集中铲装平台;建设从+180标高通往+285标高铲装平台的矿山道路。

整改期限:2020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柳城县隆升石材有限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兰新才柳城县隆升石材有限公司法人

监管责任单位:柳城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柳城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柳州市市长

五、桂林市全州县李家渡口渡运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人流量高达2000人/天,渡船设备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完成渡改桥,建成全州县庙头大桥。

整改期限:2020年12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周国志全州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全州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桂林市市长

六、桂林市秀峰区安庆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1、市场内商户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气罐生火加工食材);2、市场内商户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建筑之间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3、市场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4、市场内设置员工宿舍;5、市场内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器设备;6、市场内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整改要求:按规定移除易燃易爆危险品拆除市场内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搭建的临时建筑移除占用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物品,搬离市场内员工宿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重新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器设备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

整改期限:202012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安庆市场

整改单位责任人:黎玉禄(安庆市场负责人)

监管责任单位:秀峰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秀峰区区长

督办责任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桂林市市长

七、梧州市岑溪市波塘镇杨亦至东岸公路(K0+000-K0+457.8)处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波塘镇杨亦至东岸公路(K0+000-K0+457.8)处上下边坡临崖,通过开凿山体片岩修建而成,片岩经长时间的裸露风化,坡体发生松动,出现风化石滑落到公路上的现象,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严重威胁。

整改要求:对存在隐患路段进行路基加宽,挖除存在隐患的坡体,路基挖方10652立方米,填方63立方米,埋设钢筋混凝土管涵1座,对加宽的路段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1921.92平方米,整改后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期限:2020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岑溪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黄正平(岑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岑溪市市长

督办责任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梧州市市长

八、梧州市藤县广南支干线天然气管道K28+900m不稳定边坡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贺州支线K28+900m处,管道顺气流左侧斜坡因人类活动导致斜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滑坡坍塌等现象,损伤管道、光缆。管道输送天然气为高压状态,潜在影响半径为318m。光缆损伤会导致数据无法上传,无法监测天然气状态,无法识别异常状态。

整改要求:立项整改,对斜坡进行削方降坡,做格构保护。

整改期限:2020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南宁输油气分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廖叶光(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南宁输油气梧州作业区经理

监管责任单位:梧州市发展改革委

监管单位负责人:  诚(梧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督办责任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梧州市市长

九、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簕山古渔村T字路口海堤崩塌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2019年8月份台风的影响,在大潮涨退的作用下,海堤部分围栏设施受损严重,已经影响到周边群众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修复将可能导致周边群众和游客车辆通行时发生坠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整改要求:在受损海堤处加设围栏、警示标识,限制周边居民群众和游客靠近;及时施工修复海堤,并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增加防护栏。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整改责任单位:企沙镇政府

整改单位责任人:吴能文企沙镇镇长)

监管单位:港口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港口区区长

督办单位: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防城港市市长

十、钦州市灵山县城东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市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修复室内消火栓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期限:2020年12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整改单位负责人:周小胜灵山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人)

监管责任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责任人:灵山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责任人:钦州市市长

十一、钦州市钦州港西航道17#标附近水域非法水产养殖设施碍航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钦州港西航道17#标附近水域存在较大面积碍航非法蚝排、圆形养殖网箱等水产养殖设施,其中有蚝排4张、圆形养殖网箱约45个。上述非法水产养殖设施已将西航道17#标包围,侵占航道通航水域,严重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整改要求:对碍航非法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清理。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养殖设施所有人

整改单位责任人:养殖设施所有人

监管责任单位:钦州市海洋局

监管单位负责人:李远钦(钦州市海洋局局长)

督办责任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责任单位责任人:钦州市市长

十二、贵港市桂平市南木镇中桥村黎屋冲泥桥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桥面过窄,承载力低,已属危桥。

整改要求:重建桥梁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负责人: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桂平市人民政府、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负责人:桂平市市长、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督办责任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贵港市市长

十三、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下洪屯东北侧危岩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下洪屯东北侧存在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着下洪屯57户252人和骑行栈道过往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要求:按照勘查设计要求,对山体中发现的危岩采取人工清除和锚索锚杆进行加固,同时在山脚下采用安装被动拦网进行防护。

整改期限:2020年11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凌云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罗汉文(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凌云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百色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百色市市长

十四、贺州市钟山县危桥改造工程Y005凤翔至西湾公路苏石平桥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1.概况:苏石平桥位于凤翔镇凤翔至西湾公路K0+235处,旧桥宽约3.5米,长约24米。2.隐患产生原因:旧桥年代久远且交通日益繁重,导致旧桥下部构造出现裂缝。3.隐患危害程度:凤翔至西湾公路为凤翔镇与新栗、同枝村委各自然村村民外出出行主要道路。由于苏石平桥修建年代久远,随着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普及率大大提升,且旧桥面较窄,已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再加上该桥下部构造已严重损坏,桥梁隐患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4.整改难易度:交通便利,桥梁施工条件较好,桥位处无不稳定因素,施工便利。

整改要求:桥梁按照公路-Ⅱ级设计荷载设计,完善桥梁相关安防措施拆除旧桥,重建桥梁把安全隐患降低到零。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钟山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何慧强钟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监管单位:钟山县人民政府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责任人:钟山县县长、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督办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贺州市市长

十五、贺州市八步区贵广客专K612+400~+550上行侧路堑边坡溜坍影响高铁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贺州市八步区对应贵广客专K612+400~+550上行侧路堑边坡,因莲塘镇螺桥村村民擅自开荒砍伐坡面植被,降雨导致边坡中部下挫溜坍长70m、宽3m、高0.5m开裂带,土方量约500m3,危及高铁行车安全。

整改要求:禁止村民在铁路安保区范围内开荒砍伐坡面植被;做好边坡加固整治工作。

整改期限:2020年8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八步区交通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钟志明(八步区交通局局长

监管责任单位:八步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八步区区长

督办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贺州市市长

十六、河池市南丹县G243国道1223Km+500m(南丹县拉黑路口)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G243国道1223Km+500m(南丹县拉黑路口)为国道二级公路与支路平交路口,主路为G243线(连接贵州荔波县与广西天峨县),支路通往南丹县八圩乡,主干道车流量较大,摩托车、农村农机类车辆通行比例高,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易发生碰撞事故。该路三年内发生3起死亡事故、致4人死亡(其中一人为孕妇)。

整改要求:新增适用于农村平交路口的灯控信号装置,如红绿信号灯、监控卡口探头、路口雷达报警灯等施划减速带、减速让行线和让行标志,增设标志牌。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南丹公路养护中心

整改单位责任人:韦善波南丹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监管责任单位:南丹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南丹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河池市市长

十七、来宾市金秀县金恒·浅水湾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金恒·浅水湾建设项目工程塌方面积较大,且塌方边坡较高,土方量大。

整改要求督促建设单位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人员、机械排除险情;联系设计单位对边坡进行设计,按图施工对边坡进行开挖修整;边坡修整完成后立即进行边坡喷锚锚固。

整改期限:2020年11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金秀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王宇捷(金秀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监管责任单位:金秀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金秀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来宾市市长

十八、崇左市龙州县上龙乡荒田村路口(G243线1762KM+450M)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该路段主路平直,车速快,主次路无减速带,次路无让行标志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属于事故危险路段近该路段三年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整改要求:增设主次路减速带事故多发路段、次路路口让行等相关交通标线标牌

整改期限:2020年1130日

整改责任单位:龙州公路养护中心

整改单位责任人:黄志军(龙州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监管责任单位:龙州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龙州县县长

督办责任单位:崇左市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崇左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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