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桂防指〔2025〕10号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影响我区的降雨系统已经减弱,广西气象台于24日10时30分已解除暴雨四级(蓝色)预警,降雨过程趋于结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5年5月24日15时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区已进入“龙舟水”防汛关键期,需加强防范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请各市和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警惕极端天气,确保防汛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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