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我区出现的洪涝、台风灾情状况,7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25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柳城、平乐等37个县(市、区)做好洪涝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为确保灾害救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拨付、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