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对各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的中心今天10时位于香港东偏南方向215公里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58米/秒)。预计,“苏拉”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9月1日夜间到2日上午在广东惠东到台山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也可能掠过广东沿海向西南移动。受其影响,北部湾海面,2日有阵雨,偏北风6~7级、阵风8级,3日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偏北风7~8级、阵风10级;2~3日,桂东南和沿海部分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桂东和沿海部分地区有5~6级、阵风7~8级大风。广西气象台于9月1日10时3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鉴于台风发展趋势及对我区影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3年9月1日18时启动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台风及强降雨防御工作,压紧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加密临近期降雨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岗、到人;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抓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固或拆除户外广告牌、行道树、围墙等易坠落或易倒伏物;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和城市地下空间等风险区域,突出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城市防洪排涝等工作,按照防台风“四个百分百”要求,及时组织船舶回港、人员上岸和危险区群众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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