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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

2023-09-11 10:10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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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将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对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据气象预报,受台风“海葵”残涡进一步西移影响,9月11日至12日桂南和沿海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11至13日累计雨量:桂南和沿海地区80~150毫米、局地400毫米以上,广西其他地区30~60毫米、局地100毫米以上。广西气象台已于2023年9月11日7时30分将暴雨蓝色预警更新发布为暴雨橙色预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3年9月11日10时将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各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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