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自治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对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鉴于影响广西的降雨天气系统趋于结束,广西气象台9月14日解除暴雨黄色预警,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水势平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12时终止自治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广西仍处于汛期,局地强降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的风险仍较高。通知要求,各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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