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以来,受台风、季风、冷空气共同影响,桂南、桂中多次出现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过程。为有效支持各地开展救灾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不到1个月时间已陆续下达1亿元中央和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玉林、北海等14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做好应对台风、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为确保灾害救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及时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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