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高危细分领域
和化工产业转移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省级核查工作的询价函

2024-04-23 17:45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应急管理部《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2024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年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我厅拟对高危细分领域和化工产业转移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省级核查工作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高危细分领域和化工产业转移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省级核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应急管理部《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2024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年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对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等5种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和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2.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

3.对硝化企业、过氧化氢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核查,对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开展核查。

以上工作任务共22项,涉及1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项目工期。2024年10月底前。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费用实行总价包干,设置上控价为36.59万元,不接受超出该上控价的报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任意一个月的)]。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专家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该服务总价内,合同价不作调整。

(二)投标单位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经验,提供承担化工园区或者危险化学品企业委托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询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选定方式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符合要求的各报价单位的报价、项目实施方案、业绩、质量保证体系、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以最高分原则选定合同签订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请于2024年4月30日18:00前,将盖章密封的响应询价文件送达或寄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联系人及电话:杨家富,0771-3390371。监督电话:韦曼祺0771-3186101。


附件: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2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