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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和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等工作的询价函

2025-03-07 16:44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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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25年工作要点》、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我厅拟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和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等工作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和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等工作。

(二)项目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25年工作要点》、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应急管理部《202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

2.开展高危细分领域企业省级核查;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

4.开展涉及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指导服务。

以上工作任务共涉及2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项目工期。2025年10月底前。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费用实行总价包干,设置上控价为47.52万元,不接受超出该上控价的报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任意一个月的)]。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专家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该服务总价内,合同价不作调整。

(二)投标单位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经验,提供承担政府部门或危险化学品企业委托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询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选定方式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符合要求的各报价单位的报价、项目实施方案、业绩、质量保证体系、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以最高分原则选定合同签订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请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8时前,将盖章密封的响应询价文件送达或寄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联系人及电话:杨家富,0771-3390371。


附件: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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