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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的公告

2025-10-11 09: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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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厅实际,将采取公开的方式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拥有不少于5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专职工作人员;

7.在南宁市区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对应“一、报名条件”,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名录登记的截图纸质材料。

4.提供2023年9月至今,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清单(包含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金额、发布成交公告时间、采购方式);

5.南宁市区办公场所的房产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初审通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

7.人员情况(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专职工作人员截图);

8.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打印在一张A4纸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7楼726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思斯,0771-3392692。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需按第二点所列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材料),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挂靠资质或提交虚假材料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今后禁止在我厅申请相关业务。

五、征集方式

我厅将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名单将进入我厅招标代理机构库。

我厅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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