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应急管理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等方面。
同时,办法解读中还列出了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负面清单”,其中专门指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非安全生产相关的岗前培训费、考试费、办证费等费用在“负面清单”范围内,不宜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
综上,请严格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事项,对于不属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的事项,严禁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参考资料: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http://www.mem.gov.cn/gk/zcjd/202312/t20231227_473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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