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0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有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厅研究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征集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厅政策法规处。电话:0771-3392639;电子邮箱:gxajfgk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9日
征集结果:(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我厅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建议及理由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建议删除需要8-10号所列事项。 理由:上述事项已列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行政处罚事项。 | 不采纳。列入应急管理综合新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与列入自治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不冲突。 | |
2 | 建议增加对工贸企业管理方面的事项。 理由:完善清单内容。 | 采纳。 | |
3 | 建议删除需要11、13、16-20号所列事项。 理由:上述事项已列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行政处罚事项。 | 不采纳。列入应急管理综合新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与列入自治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不冲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wps
征集结果:(2024年07月09日 08:20:15)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与本征集意见事项有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