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下旬,河池市纪委在查办环江县某单位严重违纪案件时,发现该县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覃现周和煤监股监察员黄联清存在违纪行为。
5月26日,市纪委调查组电话通知覃现周、黄联清二人到环江县纪委谈话室进行谈话,但当天上午其二人正好会同自治区煤协有关领导对环江县矿山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下午才能赶回环江县城接受谈话。接到调查组的约谈电话后,覃现周、黄联清二人本应有所警觉和敬畏,但当天中午检查结束后,其二人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某煤业老板陈某送给的红包各1000元。当天下午15时许,覃现周、黄联清二人到环江县纪委接受调查组谈话,起初还百般抵赖拒不认错,后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才不得不承认收受陈某给予的红包。另查明,2018年春节前,覃现周、黄联清还分别收受环江县某煤业老板蓝某给予的好处费各2000元。
5月28日,河池市纪委分别对覃现周、黄联清等9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河池市纪委监委)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