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厅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厅党委坚持从政治上重视常规巡视、政治上认领反馈问题、政治上落实整改要求。巡视反馈后,厅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抓好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厅党委(扩大)会、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多次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同志关于巡视整改的指示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在深化学习、深化反思、深化履职中不断提高站位、抓好整改。二是注重思想整改。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前提,切实从思想上改起。在巡视反馈会上,厅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抓好整改工作作思想发动,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自觉抓好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在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日常工作中,把提升思想认识作为重点,推动全厅上下抓整改思想一致、步调一致。三是深刻查摆剖析。厅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各党支部也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反馈意见,深刻查找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措施。
(二)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担当。厅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高效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厅党委书记任组长,厅党委委员、厅领导分别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全厅上下一体贯通的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系统谋划方案。召开厅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审定并形成《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两个专项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落实、监督、状态“六个”清单,逐一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任务体系、措施体系、责任体系。三是坚持贯通融合。将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通结合,与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审计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联动融合,持续用力推动新老问题集成改、一体改、全面改。
(三)强化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厅党委坚决扭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一级带着一级改、一级带领一级干的责任格局。一是强化示范带动。厅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既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又抓好领办的重点问题;既抓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也抓上一轮巡视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既理新账、又管旧账;时常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深入一线暗访随访调研督导,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事项。其他厅党委委员、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并牵头抓好落实,常态化开展分管领域调研督导,厅党委委员分别到各自分管领域指导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强化过程管理。聚焦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整改“三个”清单,对巡视反馈5个方面突出问题、14个类别问题、66个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分析,落实责任厅党委委员、责任厅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处长,形成责任清单;细化成116项具体整改事项,形成措施清单;落实整改进度和完成时限,形成时间清单。根据责任、措施、时间“三个”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定期督办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落地,具体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闭环管控。厅党委主动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部门监督,积极主动请示报告,建立日常监督督导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共同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四)强化巡视整改政治质效。探索建立机制化调度、专班化推进、制度化实施三项措施,不断提高整改质效。一是机制化抓整改。厅党委建立整改工作专班,按照报告、调度、清单、交办、督导、销号等“六项机制”,推动形成整改闭环。二是专班化抓整改。厅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常态化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及时制发整改工作月计划、周安排,做好日常工作。三是制度化抓整改。厅党委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既做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制度,新制定制度41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12月20日,存在的6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4个,未完成整改2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精准指导应急类“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研究。继续执行2020年收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实施的决定,2023年以来,厅本级共办结98件高风险且技术复杂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行政审批项目,极大地减轻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压力。
二是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机制。研究出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对基层矿山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的业务指导。
三是强化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举办2023年全区非煤矿山业务培训班,组织对各设区市及所辖重点县(市、区)监管人员及主要非煤矿山负责人,就行政审批实务等内容作专题授课,提升行政审批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四是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把关。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整合重组相邻小型矿山、关闭淘汰资源枯竭或长期停产矿山,提高准入门槛。通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我区非煤矿山事故逐年下降,连续三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
(2)进一步推动指导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推进体制改革更加到位。
一方面,推动调整和完善应急管理委员会、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推动调整完善各级应急委。全区14个设区市、114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调整。推动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自治区本级、市级、11个化工重点县(化工园区)均已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另一方面,推动市县两级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归口到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全面压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将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归口管理情况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计划并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专题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地采取措施加快整改。全面推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归口管理。目前已有11个市90个县(市、区)完成归口管理工作,对尚未完成归口管理的3个设区市和21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办,要求相关市县定期反馈落实情况,加快推进此项工作。
(3)进一步加快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进度。
一方面,健全应急管理法治制度。组织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目前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另一方面,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印发《广西“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方向和目标。
(4)进一步厘清森林防灭火领域“防”与“救”职责边界。
一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自治区林业局联合印发《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并督导市县完成职责任务划分,厘清森林防灭火防与救责任链条。
二是充实联合监管力量。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纳入自治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并明确农业农村厅在野外用火监管中的职责。
三是理顺部门工作责任。自治区森防指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局联合印发《广西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应急、林业、公安等森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全区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优化。
2.关于“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5)进一步推动研究编制广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方面,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成《广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核,待《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后,再作相应调整并印发实施。规范预案演练评估,起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评估规范》,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出台,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预案培训,将应急预案管理内容纳入厅2023年年度培训计划,举办2023年全区应急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预案管理业务骨干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另一方面,强化应急演练指导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应急演练,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严格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区共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5000多场次,演练参与人数达到80多万。落实落细操作手册,督促各地各部门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和部门预案操作手册增加至0.91万册,乡镇(街道)预案操作手册增加至4.6万册。提高综合实战水平。组织开展“广西应急使命·2023”综合实战演练,全区77个部门4800人参与演练,出动各类抢险救灾装备共370余台,有效检验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关于“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力度和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6)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一方面,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掌握全区市县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等底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全力做好物资保障。采取政府储备与企业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启动自治区II级救灾应急响应标准补足自治区、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总量。自治区本级、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协议,在启动自治区II级(紧急转移安置30—80万人)救灾应急响应时,可立即通过企业平台紧急采购调拨。
(二)关于“推动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7)进一步推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到位。
一是加大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力度。持续部署落实,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持续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推动住建、市场等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目前,完成整治销号5.78万栋,销号数量排名全国第2位,整治销号率85.0%;开展房屋安全鉴定17608栋,有效管控和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
二是加大消除渡运安全隐患力度。狠抓日常防范,将渡运、水上交通安全列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每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在元旦、春节、清明、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对渡运和水上交通行业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明确、再督促、再落实。突出重点治理,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渡运安全月”活动,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海事等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渡口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压实渡运安全责任。目前,全区未发生涉及渡运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隐患的系统性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系统摸清用户底数和隐患情况,共排查餐饮等燃气用户14.5万户,排查安全隐患40万条,完成整改33.5万条,整改率83.9%。健全燃气管理机制,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目前已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布了公告(第十四届第3号)。
四是提高煤矿安全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完成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的全部12处煤矿隐蔽致灾普查,普查发现致灾因素风险(点)67项,安排致灾因素风险治理费用共计4177.11万元。加强致灾因素普查结果运用,依据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制定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划定缓采区152.48万平方米,禁采区907.46万平方米。
(8)进一步全覆盖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在全国率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厘清8个行业领域部门职责,获得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的肯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独篇转发推广。印发《旅游景区“步步惊心”和悬崖秋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自治区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9)进一步督促市县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一方面,着力防范遏制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强化问题隐患整改,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历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其中,2022年“国考”发现的51个问题隐患,2023年以来检查发现的481问题隐患已全部推进整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印发《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对14个市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隐患进行通报,督促整改。2023年以来,自治区层面派出督导组511个,市级层面派出督导组2600个,全区共检查企业6.8万家,排查隐患10.7万个,整改10.2万个,有效防止问题隐患升级为事故。
另一方面,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制定2023年培训计划、“应急大讲堂”授课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19期、“应急大讲堂”10期。组织开展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视频培训会,对自治区和各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共1268人进行培训,大力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实战练兵,印发《全区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总体方案》,通过落实思想政治“铸魂”练兵、应急素养“固本”练兵、决策指挥“领雁”练兵、专业实战“分类”练兵、一线应急“强基”练兵,推动应急系统干部综合素质和实战效能明显提升。
5.关于“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0)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市县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14个市先后出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落实落细重大隐患整治行动。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党政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听取、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抓实抓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印发《2023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并推动各市参照自治区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内容,通过考核巡查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11)进一步加大协调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力度。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指导力度。充分履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
二是加大重点行业监督力度。推动住建部门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建设完成安责险信息系统。
三是加大重点地区检查力度。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区,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全区部分重点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督促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12)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以自治区安委会名义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聚焦10个重点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及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到“六个带头”。
二是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服务21360家(次),指导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138001家,行政处罚8577次,罚款11413.0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94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5220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409个,约谈通报342次,形成了有力震慑。
6.关于“服务重点产业安全发展的防范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3)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化工产业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
一是有效降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化工园区风险等级。开展较高风险化工园区的整治专项帮扶。对3个较高安全风险等级(B类)的化工园区开展重点帮扶,督促指导3个化工园区对照国家制定的化工园区整治“十有两禁”要求,对标对表落实整改。经专家组复核,3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均降至一般安全风险等级(C类)。持续推进全区化工园区的安全整治提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3个化工园区开展2轮次的专家指导服务,推动我区化工园区逐步实现“两集一低”(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等级)。
二是提高具有专业背景的安全监管从业人员比例。通过公开招录(招聘)、遴选、调任、转任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推动有关业务处室专业背景人员占比达75%,厅机关及厅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备相关专业或从业背景干部占比达56.4%,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更为优化。
三是推进建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申请获得补助资金1.07亿元,支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推动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项目建设。
四是有效化解重大危险源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分别对1家地方油储企业和23家中央油储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共排查出问题隐患217项,已完成整改212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部级专家指导服务发现问题隐患的函》,针对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28项。扎实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等方式开展两轮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28家油气储存企业共排查出问题隐患956项,已完成808项。组织开展“消地协作”联合检查。会同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检查,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4)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
一方面,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出台《广西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各地建队规模,并督导重点火险县对队伍进行扩充,督导全区94个重点火险县扑火队伍人数达标。全力配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广西机动队伍增编组建工作,完成639名“国家队”的抽组招录工作。
另一方面,落实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及时发布火险预警。通过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等方式,指导各地落实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一批,立案数同比提高44%,破案数同比提高85%。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常态化组织一支由林业、应急、公安等单位组成的186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专班,随时根据火险形势下沉一线开展督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森林火灾受害率、重点节点林火卫星热点情况等指标纳入全区林长制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压紧压实防火责任。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5)进一步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听取管党治党情况汇报和督促指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度,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常态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责任落实。
二是压实政治责任。督促指导厅属院校党组织制定印发2023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年度管党治党工作进行细化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强化信息报告。出台加强相关敏感信息研判和报告机制,要求每天轮值人员进行岗前学习,对已有的138名轮值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16)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完善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印发《选拔任用干部“八小时外”延伸考察办法(试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廉政家访办法(试行)》,将干部“八小时外”延伸考察情况作为了解评价干部日常表现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开展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举办了2023年以来新入职人员欢迎仪式暨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积极引导年轻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厅机关被选树为2022年度自治区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厅办公室(调研督查室)被应急管理部评为2022年度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人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表现突出获应急管理部嘉奖。
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出境和兼职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出境证件保管,组织老干部传达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对个别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审批的退休厅级干部进行谈话,责令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严格出境审批制度,组织83名干部进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培训,强调因私出国(境)纪律。开展干部兼职排查,结合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再次开展厅管干部兼职情况排查。
(17)进一步确保向下级党组织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到位。
一方面,加强对廉政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加强廉洁监督,向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发出廉政监督函8份次,指出廉政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早及小把问题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加强廉洁自律,印发《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杜绝酒驾醉驾行为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关于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的通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9份,杜绝出现干部职工酒驾。
另一方面,加强对设区市特种作业培训监管力度。推广信息化监管,完善优化“广西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的远程巡考和实时监控功能。推广规范化监管,制定《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建设管理规范》,规范统一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的建设管理。推广常态化监管,印发《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年度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建设运行情况核查的通知》,对各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年度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建设运行情况核查,督促跟踪落实整改。
8.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8)进一步督促厅党委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
一方面,加强对厅机关财务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已向规财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约谈规财处主要负责同志。督促规范财务制度,推动出台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重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采购、项目、经费等重点人、重点环节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堵塞财务监管漏洞。组织财务管理培训,组织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就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党员干部财务风险意识。加强重大项目监督,将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建立季度政治监督清单,建立和机关纪委联动监督机制,让监督长牙带电。
另一方面,加强对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监管。驻厅纪检监察组向相关厅属院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同时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督促指导安职院纪委加强过程监管。督促推动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项目监管,并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立项和财评申报工作。
(19)进一步强化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一是强化业务能力。驻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班,参与重大专案、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等实战练兵,及时开展集体会商,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在综合监督单位(含各直属单位)重新设立信访举报箱,进一步畅通信访反映渠道。
三是提升政治素养。结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体学习研讨21次,谈心谈话25人次,撰写党性分析报告17份,参加庭审4次,利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2次,提升纪检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20)进一步加强对机关纪委指导。
一是坚持暗访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开展暗访巡查12次,厅机关纪委发出廉政监督函8份次,督促整改值班安排不合理等问题。
二是坚持联合监督。印发《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联系指导工作办法(试行)》,推动驻厅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合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坚持过程监督。对厅党委民主生活会、厅机关及厅直属各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等问题。
四是坚持日常监督。随机抽查党建工作有关台账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形成日常监督常态化。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21)进一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全面梳理“三重一大”事项移交党委决策情况,特别对“一肩挑”情况下的集体决策制度再检视,自巡视整改以来,厅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累计60余个,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全覆盖。
另一方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上会材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通知》,严格执行厅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2)进一步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一是抓实制度执行。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是抓实方案筹备。根据民主生活会要求,在会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巡视整改、主题教育等专题要求在方案中对有关内容进行明确。
三是抓实自我剖析。由厅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剖析材料,提前酝酿批评意见,确保剖析材料符合实际、深刻到位,确保批评意见有的放矢、直击痛处,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四是抓实会议记录。认真记录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原汁原味整理成为会议记录,及时总结会议筹备和召开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切实把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到位,并立足长期坚持,落实“两上”“两审”工作制度。
10.关于“抓机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3)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
一方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厅党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政策规定,规范开展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规范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等文书材料的审核把关,按要求规范整理、归档工作台账。自开展巡视以来,厅党委在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共开展6次干部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按条例要求规范设置资格条件,编制符合推荐条件人员。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干部人事任免流程。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领导把关,对厅政治部全体干部进行干部考察工作业务培训,规范整理干部考察记录等工作台账。组织厅机关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和厅属单位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业务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水平。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准确深入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规范做好干部推荐考察记录,切实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把关。
(24)进一步强化抓机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一方面,强化干部队伍培养规划。通过公开招录(招聘)、遴选、调任、转任专业人员等方式,选拔任用危化、矿山、地震、地质、水利等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干部。目前,厅机关及厅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备相关专业或从业背景干部共83名,占比56.4%,比巡视前提高了1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另一方面,强化执法人员考试培训。依托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系统”,建设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培训考试系统,组织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公共科目培训考试2期,培训33人次;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线上培训考试2期,参加线下培训考试4期,培训55人次。
(25)进一步及时选优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厅党委专题研究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加强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逐步选优配强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深入全区各市和部分县(市、区)应急局开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全面掌握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基本情况,为统筹抓好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6)进一步强化履行协管责任。
一方面,认真落实双重管理体制要求。不定期与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沟通各市应急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任免职意见。自巡视开展以来共沟通协调9次,先后向7个地市党委反馈了厅党委对市应急局班子人事事项的意见。
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定期跟踪履职情况。坚持每半年收集设区市应急局领导班子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时了解履职情况;每年收集一次设区市应急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表和一报告两评议情况并汇编成册。
11.关于“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7)进一步切实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
落实落细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厅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责任清单,以上率下推动各处室和单位抓实党建工作,把党建目标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岗,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定出台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三年三步走规划,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一年定标准、两年考绩效、三年联任用,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8)进一步补强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弱项。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2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约140人参加,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出台应急管理厅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加强厅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2023年以来共开展10期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并重温入党誓词及座谈分享活动。完成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
四是强化指导服务。出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推动发展方案,通过包干负责形式,以上门服务的形式指导服务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29)进一步指导直属学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对厅属院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指导,督促相关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指导所联系对接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指导年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学校党委(总支)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各党支部参加生活会。
(五)关于“整改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有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0)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方面,抓好重要事项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文件,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编印发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填报工作指南,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对最新要求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行全面解读。自巡视以来后,对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持续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自治区减灾委名义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完成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完成广西百色平果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完成地质灾害隐患自动监测点,完成亿航空中智能试飞基地和智慧城市空中智能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等,极大提升我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党政同责制度,完成《广西自然灾害防治考核评价办法》《广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广西自然灾害防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利于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压紧压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全面开展重点项目情况自查工作,组织14个市减灾委员会、46个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承担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及重点工程项目情况等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撰写广西自查报告报国家减灾办。顺利完成广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集录入1551.5万条调查数据,汇交单灾种评估报告211份、单灾种评估区划图件5026幅,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综合风险评估区划成果报告1681份,成果图件3095件,全面系统摸清了我区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普查工作全面转入普查成果应用阶段。
三、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是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变,强化定期盘点、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纵深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完善厅党委全面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发力,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精准发力强监督。聚焦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精准发力、彻底整改。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进一步加大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不反弹。
(三)标本兼治促发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机制,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应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3395205,0771-3393219,邮政信箱: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邮政编码530200;电子邮箱:gxajjdw@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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