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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全面落实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2018-07-3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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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及所属各县(区)政府积极响应中办和国办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截至7月27日,市、县(区)两级政府已经全面调整由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规定》第八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下发后,市领导高度重视,4月25日,市委书记赵乐秦在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对学习贯彻好《规定》精神进行了专门部署。市人民政府迅速落实中央规定,并于6月8日下文调整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市长秦春成和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各县(区)也要加快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安全监管局多次召开会议,向各县(区)传达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并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办。截至7月27日下午,我市11县6城区已经全部调整为常务副县(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在更大程度上强化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撑保障工作。(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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