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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至19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4综合督导组分别到临桂、兴安和秀峰等县(区)开展了综合督导工作,督导组检查了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各行业部门和企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情况,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询问了相关负责人,并深入企业一线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先后抽查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桂林骏达运输公司兴安汽车站、桂林两江四湖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微笑堂等企业和兴安镇护城小学隐患整治情况以及秀峰区安昌采石场关闭情况。通过检查,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桂林市各级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来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但同时也指出了桂林市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在职业卫生方面:一是要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职工职业病的检测和复查工作;三是要落实好“有岗必有栏、有栏必监测、监测必告知”的要求。
在应急救援和演练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二是要及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的台账资料;三是要扎实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在隐患整改方面:一是要确保整改资金到位,落实好整改责任人;二是要按要求把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保证施工安全;三是要搞好隐患的验收销号工作。
在关停企业方面:一是要做好关停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偷采盗采等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开采区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三是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远明、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巡视员李明凤、总工程师操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黄上强、市安委办主任韦文周以及相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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