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和明确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职责,高规格推进安全生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要求,广西制定完善了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职责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突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特点,包含了自治区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据了解,该清单先后4次征求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党政领导的意见。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逐字逐句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