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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区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
经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发生各类事故179起、死亡191人、受伤49人,同比分别减少175起、145人和131人,下降49.43%、43.15%和72.7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动员部署,精准预警预判。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突出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风险、关键环节全面部署,印发了“1+N”模式的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调度会,印发《分析报告》《事故防范预警》《防御警报》《风险预测》等针对性文件,指出短板弱项,提醒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部署各项应对工作。
深入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派出“部门+专家”工作组深入一线以“明查+暗访”“夜查+暗访”形式对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和渔业船舶、消防、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点线面全覆盖,确保压实安全责任不留死角。
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据统计,自治区层面派出511个督导组,市级层面派出3365个督导组,组织4274名专家参与检查,全区共检查企业85211家,排查隐患131931个,其中重大隐患509个,开展企业指导服务29847家次,开展执法29613次,处罚金额5389.35万元。
严格复工复产,强化源头治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要做到“六个一”,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签订《承诺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管,开展复工复产督导检查,防止一复工就出事。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各地区、各领域的工作方案,采取上门督导检查、专家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好“药方”,打好“预防针”“强心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安全生产系统不稳定不可靠、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杜绝员工“未收心”和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确保企业安全、有序、高效开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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