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建设平安广西活动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会议表彰、表扬了31个广西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和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处被评为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
2021—202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奋力推动平安广西建设,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睦、边疆安宁巩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保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隆安县等17个县(市、区)“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等50个乡镇(街道)“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称号,授予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等29个集体“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曹莉等198名同志“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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