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实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预测,今年我区气候总体上属一般到偏差年景,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沿海风暴增水过程和超警天文大潮较多,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2025年广西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杜绝群死群伤”目标,立足以工作的最大确定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力量。
一、扎实开展灾前预防预备
(一)落实落细责任。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夯实属地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防洪工程设施巡查责任。持续落实“一线工作法”“网格化管理”“防汛十条措施”“逐级包保责任制”。明确各级防汛抗旱议事协调指挥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加密预警、联合值班会商、预警发布、应急响应、转移避险、物资队伍调动和水库联合调度机制“七项制度”。推广《南宁市城市内涝防御工作指南》,加强城市洪涝联排联调工作。完善海上风电项目防汛防台、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救灾、网红打卡点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新兴领域工作机制。
(三)优化预案方案。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加强本级应急预案修编,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采用文字图表等简易明了的形式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管用的防汛抗旱预案。
(四)强化培训演练。自治区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乡、县级培训乡村、乡级培训村组,防汛任务重的地区可提级培训,分层级开展各类防汛抗旱业务培训,提升各级防汛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模拟实战、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防汛抢险演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举行转移避险和应急救援演练,筑牢防灾救灾人民防线。
(五)加强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化旅游、林业、海事、铁路、电力等防汛重点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深入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防汛专项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将防汛重大隐患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三查”制度,全面排查防洪薄弱环节风险隐患,汛期不能彻底整治的要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六)充实物资力量。建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抢险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准确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建立物资快速调拨机制。加强与驻地企业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协调联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开展。
(七)夯实托底通信。实施提升“三断”应急指挥通信实战能力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核查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托底通信底账,在易灾多灾边远乡村前置或配备卫星电话、北斗终端、370MHz对讲机等托底通信设备,推进无人机通信平台,巡堤查险无人机等一批先进技术装备投入实战。汛期前,各地至少完成一次“三断”通信保障实战演练。
(八)严格备汛检查。加强属地、行业防汛备汛工作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排查、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托底通信”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防指汛期前将派出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各市检查指导防汛备汛工作。
二、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九)精准监测预报。气象、水文、海洋、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对暴雨台风、江河洪水和海上气象、海况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预警,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短历时临近预报,提高精准度。
(十)科学会商研判。紧盯汛情、旱情发展变化,组织召开会商研判会议,分析灾害影响区域和程度,评估可能出现的灾害风险和不利影响,提前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部门专项会商分析研判,会商结果和对策建议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十一)高效指挥统筹。充分发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扁平化指挥和一体化调度,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灾害全流程处置和现场指挥案例库,不断强化应急指挥决策支撑能力。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响应行动,及时派出工作组到基层检查督导防御工作,必要时在重点地区果断实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应急措施。
(十二)科学调度水工程。坚持系统、科学、有序、安全原则,水利部门要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强化河道、堤防、水库、闸泵统一联合调度。坚持旱涝同防同治,科学调度抗旱水资源,最大程度发挥工程减灾效益。
(十三)闭环预警叫应。规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对象、程序和传播渠道,力求预警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且通俗易懂,实现预警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乡镇(街道),应保持应急叫应桌面终端24小时在线,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和更新本地通讯录联系人信息。深化运行“1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和“靶向”预警模式,强化“红警双叫应”,细化分灾种分阶段气象预报预警应急联动响应措施。推动危险区域临灾预警到户到人“六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叫应叫醒关键人,激活基层应急体系。
(十四)果断避险转移。指令化执行转移避险“四个一律”(即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发现重大险情征兆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特别是当夜晚发生以上情形时,一律连夜进行转移避险),抓好“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等关键环节,抓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出海渔船100%回港、渔排人员100%上岸、在港船只100%防御、高危区域人员100%转移、危破低洼简易房和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100%撤离),紧要关头果断实行“关、停、管、转、救”应急措施。
(十五)全力抢险救灾。坚持“靠前部署,就近保障”原则,针对防汛高风险区域,科学前置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发生较大灾情险情时,适时成立前方指挥部,加强应急处置统筹协调,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工程险情及时处置。
(十六)及时救灾救助。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扎实细致报灾、查灾、核灾。做好集中安置服务,按照“八有”(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疗防疫、有安全秩序、有标识)标准为受灾群众提供集中安置服务,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救援救灾资金,快速调拨发放救灾物资,加快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
(十七)抓好舆情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媒体力量,及时报道水旱灾害形势、重大险情灾情、抢险救援进展工作,大力宣传防汛抗洪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妥善处置负面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防汛抗旱良好舆论氛围。
(十八)强化信息报送。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加强信息报送,刚性执行“重大险情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要求。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地要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响应启动(终止)情况、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自治区防汛办。
(十九)深化复盘总结。立足打一仗、进一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发生严重洪涝、台风灾害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复盘总结,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总结推广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做法。
三、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防灾工程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快水库、堤防、水闸工程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加大排水防涝项目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城市易涝点整治。自然资源部门要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强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不断夯实防汛抗旱物防基础。
(二十一)建强基层救援队伍。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产业聚集区配备一定规模应急救援队伍,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加强国债项目装备管理使用,加大抗洪抢险专业救援力量建设。
(二十二)落实资金保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防汛救灾工作部署,有序落实防汛救灾各项经费,强化转移避险人员“应补尽补”,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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