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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的高峰期,也是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易发高发期,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随之攀升。为切实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全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案例1:贺州市平桂区一闲置养殖场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被查
2026年1月28日,贺州市、平桂区两级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平桂区沙田镇政府组成烟花爆竹“打非”联合巡查组,根据举报线索,在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开展拉网式调查排查。巡查组在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菠萝洞一闲置养殖场内查获1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查获烟花爆竹14667件。货主莫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平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钦州市灵山县一养鸡场非法生产“鱼雷”被查
2025年12月2日,钦州市灵山县烟花爆竹“打非”联合工作组在灵山县武利镇安金村委会礼竹冲大象山岭一处养鸡场内,发现有人涉嫌组织非法制造爆炸物品。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没收非法“鱼雷”191918个、高氯酸钾161公斤、复合铝粉100公斤、引线6500米及2箱、五彩礼炮8个、制“鱼雷”塑料炮筒906300个以及“鱼雷”包装纸盒5袋等非法物品。该案已依法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行政拘留9人。

案例3:梧州市藤县一乡镇居民住宅楼和铁皮棚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查
2026年2月2日,根据举报线索,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藤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藤县太平镇政府以及相关乡镇村委到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新雅村、石夏村开展核查,发现新雅村金步洲一居民住宅楼和石夏全村一铁皮棚内,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产品共计2166件。公安机关已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产品,案件正在调查中。

案例4:梧州市龙圩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025年12月2日,梧州市龙圩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在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68号龙庭苑小区对面的民房前,有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正在卸货。梧州市龙圩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联合行动,现场没收非法烟花爆竹443件。经查,该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均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相关资质,属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相关部门已对该案立案调查。

案例5:玉林市博白县一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被依法处罚
2026年1月7日,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玉林市博白县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1000余件,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储量3倍以上,玉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烟花爆竹零售店作出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2350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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