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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区发生2起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进行了通报。
事故一
2026年4月11日15时30分,柳州市某挂车制造企业一名工人在维修厢式货车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经初步调查,该工人在维修厢式货车顶棚用铁锤敲砸凸出钢板时,从2米高的可移动平台上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二
2026年4月11日8时许,百色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外包工人在修缮仓库棚顶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经初步调查,该工人在修缮仓库棚顶时,在未铺设彩钢瓦情况下踩踏已损坏的硬塑板,踩空后从约12米高的棚顶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
企业主体责任虚化
企业均未对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以及高处、动火等高风险作业进行监督。
作业现场监护缺失
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但作业现场均无监护人员监护,未对违规违章作业进行提醒及禁止。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该两起事故中工人均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要的保护装置,缺乏最基本的高处作业防护保障。
安全提示
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外包不等于免责”的法律意识,强化检维修、外包作业全过程管控,杜绝无审批、无防护、无监督的“三无”作业。
二要强化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管控。要严格检维修作业审批,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多单位、多工种交叉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未落实检维修作业风险辨识、安全交底、作业审批、断电上锁挂牌及专人监护的,一律不得开展。
三要严格落实外包作业安全管控。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掌握发包项目流转情况,定期安全检查,全过程监护高风险作业。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现作业承包单位资质能力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坚决清退出场。
四要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要全面辨识假期停工复工以及汛期天气情况的安全风险,加强重点场所、关键岗位巡查点检。假期期间,对安全管理不托底的,一律不得通过作业审批,作业中发现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的,必须果断暂时停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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