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对各设区市、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鉴于影响我区的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过程已结束,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水势平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4月7日17时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区已全面进入汛期,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发生洪涝及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各成员单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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