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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29 11:0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要求,我厅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推进公开工作

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11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挂牌成立后,明确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厅政务公开办统一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针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转来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厅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厅政务公开办主动与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对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措施并加以实施,推进我厅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厅成立后,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着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源头管理。公开信息的最大来源是公文,我厅成立后,在完善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OA系统)中要求必须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办理公文过程中必填公文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正式文件,均规范标注“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字样。二是完善流程。完善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针对群众需求,在应急厅网站实现了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在应急厅内部程序中,实现了OA在线内容回复、在线审核发布,提高了信息公开回复效率。三是明确行政审批办理时限要求,加强了审批操作指南公开、加强流程监管督查,推进依法行政。2018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自治区要求对行政审批进行提速提质,并在应急厅网站上专栏公开。在政务服务网公布“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等事项的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在网站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及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

三、深化重点信息公开

(一)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大查摆活动,与质监局联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3件,按时办结100%;大力推进“一事通办”、“减证便民”、容缺受理、处罚许可双公示工作;开展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清理专项行动,全区清理证明事项97项,取消44项,保留53项(自治区本级清理事项39项,取消16项,保留23项);编制了自治区本级容缺事项清单和可容缺事项清单,其中容缺受理事项15项,可容缺材料48项;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自治区本级编制“一次性告知”事项23项,其中“最多跑一次”14项,“一次不用跑”9项);加强委托设区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文件完善有关委托手续、做好“放管服”工作系列文件;对于自治区安监局本级保留的“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了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审批程序。

(二)及时跟进机构改革的新要求。应急厅成立后,根据机构职责,立即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方面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等重点信息及时、快速的进行公开。一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息等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等。方便群众加强自我防范,二是按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三是集中曝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和自治区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名单。四是集中报道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区各市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部门网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参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网页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我厅对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开辟了15个一级专栏、50余个二级专栏。设置的“政务大厅”“互动交流”“信息服务”等栏目,对提供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公开申请等服务提供了便利。新增的“互动交流”栏目内置了举报、政策解读、网络评论、意见征集、解读文件等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2019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应急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上新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在网站。对公开的重大政策,继续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公众号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二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除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上报、同步在网站发布的同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三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自然灾害防灾抗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四是继续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持续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监督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