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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厅内网法律数据库
以及门户网站法律数据库二期项目询价函

2023-11-06 10:00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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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厅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内网法律数据库以及门户网站法律数据库二期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内网法律数据库以及门户网站法律数据库二期项目

(二)服务需求:

1.在网站原有的“综合法律法规”“应急常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个数据库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录入的范围和数量,提供更多的更有价值的法律数据。

2.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栏目名称修改为“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增加数据库数据录入的范围和数量。

3.增加“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应增加相应数据。

4. 应急内网版专业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和司法案例检索系统。法律分类包括:(1)中央法规 ;(2)地方性法规;(3)立法资料;(4)中外条约;(5)合同范本;(6)法律文书外国法规 。法律法规检索系统联想功能:提供法规或某法条的立法沿革,相关法规、案例,相关资料可以再次检索和筛选。

(三)最高限价:项目资金限价人民币33.14万元内(含税金)。

二、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全部要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法律法规库建设服务资质

三、项目承接人确定

采用综合评估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将根据报价单位的资质、项目报价等综合衡量,择优选择承接单位。确定承接单位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未盖章无效)

(二)资质证明

(三)接受询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报价要求:请供应商认真报价,报价包括整个项目的货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报价文件装订要求:将纸质报价文件A4纸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下午18:00前;逾期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自治区应急厅912室)。

(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联系人:黄善凯0771-3392639。

(四)监督电话:韦曼祺0771-3186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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