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专题宣传工作要求,通过立法者说法、执法者说法、用法者说法,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我厅决定开展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诚邀贵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普法宣传活动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36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36万元人民币,含税金)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结合新条例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主要内容包括:主流媒体宣传、印发新条例单行本、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制作安全警示宣传片等。
三、参加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投入本项目人员5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承接人确定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分标准,根据受邀单位的基础条件、项目经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承接单位,确定承接单位后,双方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30日18:00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912室)。
递交报价文件联系人:张致宁 0771-33926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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