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广西2022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关于追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函》(财资环〔2022〕150号)精神,下达广西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9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普查成果应用、普查成果宣传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尾工作。
(二)区内分解下达2022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为严格普查经费管理和使用,科学合理分配中央补助资金,
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充分沟通,资金结合2022年普查工作任务和经费需求,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92万元全部分配至自治区应急厅(含普查办),用于2022—2023年广西综合风险评估区划、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应用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关于追加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项目资金预算的函》(桂财资环函〔2022〕129号)文件下达本级配套资金1847.17万元,用于支持自治区、市、县三级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92万元于2023年2月1日下达至自治区应急厅(含普查办)。另外,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1847.17万于2022年12月8日下达至自治区应急厅(含普查办)。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92万元,执行率为0%。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下达的资金1847.17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广西财政、应急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开支项目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规范分配程序,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4月初,广西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区划任务已经完成,并将成果和相关报告汇交至自治区普查办。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区划任务进展超过70%,并汇交部分成果。历史灾害评估、煤矿非煤矿灾害风险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已经完成系统计算工作,并形成自治区、10个设区市、78个县市区综合风险评估区划技术成果报告1.0版。预计在5月份开展评审工作。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投资评审,并与大数据局沟通落实基础云资源,需等待国务院普查办进行系统国产化适配。预计在6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目前,广西评估区划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超过90%的成果已经汇交普查数据汇交系统,形成自治区、10个设区市和78个县市区评估区划技术成果报告1.0版,并开展普查全面总结工作。
(1)数量指标。市级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10个,县级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78个,自治区风险数据库建设0个。
(2)质量指标。由于部分行业部门数据未完全汇交,目前暂时无法开展项目验收。
(3)时效指标。截至4月初,总体进展已经超过80%,预计6月底全面完成。
(4)成本指标。中央资金投入不高于219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对比2021年,2022年广西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自然灾害损失情状况明显下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前没收到投诉。市县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较好的完成目标,因林业部门承担的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区划任务没有完成,全区综合风险评估区划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因中央补助经费下达时间较晚,导致执行率较低。下一步,自治区普查办将督促未完成汇交的行业部门尽快汇交成果,加快全区风险评估区划工作进展,及时支出中央补助经费。同时,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国产化适配要求,做好自治区风险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到广西普查绩效管理工作中,吸取经验,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及实施工作。绩效自评报告按规定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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