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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应急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8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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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会议已经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厅2021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91.38万元,本年收入49483.86万元,本年支出47073.36万元,结余分配0.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1.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644.76万元,本年收入33817.38万元,本年支出32338.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23.9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00万元,本年支出5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厅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三)你厅应当自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厅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决算公开有关要求。请你厅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你厅应在本文印发之日起20日内在本厅网站的首页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开文本应于同日报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文本由你厅统一收集后报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自治区财政厅将同时在广西财政网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和顺序参考格式已上传文档云,路径为:单位文档—交换网—公共文件夹—国库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文件夹中,请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行编制。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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