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为: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厅机关指导、协调市县应急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救援培训、预案演练工作;承担灾情统计、灾情核查、灾害评估、灾情会商等事务性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是负责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综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9号)精神,将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原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防汛机动抢险职责、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相关人员划归我厅,与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队)相关职责整合,设立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为32人,现在编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774.71万元,同比增加316.48万元,同比增长69.0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为774.71万元,同比增加316.48万元,同比增长69.07%。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4.7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16.48万元,同比增长69.07%。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原因:新增项目应急管理专项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74.71万元,基本支出47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28%,同比增加16.84万元,同比增长3.6%。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2%,同比增加3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0.78万元,增长3.84%;“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648.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7%,同比增加311.86万元,增长83.77%,主要为新增项目应急管理专项资金;“224010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4.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2%,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3.82%;“208社会保障支出”科目7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9%,同比增加2.58万元,增长3.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7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28%,同比增加16.84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7.7%,同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3.93%;商品和服务支出4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9%,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3.86%。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2%,同比增加30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应急管理专项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4.7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8.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1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2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81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10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34.22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性支出。
事业运行348.97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00.00万元,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基建资金地方配套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为公务接待费。
(一)该部门不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3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用。
(三)该部门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会议费2023年预算2.69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基本支出中按照人员比例测算的会议费用。
(五)培训费2023年预算0.92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基本支出中按照人员比例测算的培训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事业单位运行预算348.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1.86万元,增长3.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00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300万元。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3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为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
序号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年度绩效目标 |
1 |
3140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 |
森林防灭火项目地方配套资金 |
300.00 |
完成广西百色平果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广西梧州岑溪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广西森林消防队伍以水灭火装备建设项目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