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8 09: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自治区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治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自治区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自治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受委托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地方性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行使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局对区内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1.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2.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3.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4.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5.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7.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1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机构设置和人员尚未完全到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19-2021年中期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数“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建函〔2018〕474号)要求新部门待机构设置和人员完全到位后再调整预算指标,现按照原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预算。

原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以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五家,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家,分别为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家,即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

1.原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按自治区编制办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数为69人,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巡视员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位31名,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员4名(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与科技处(行政审批处)、安全生产协调处(自治区安全生产安委办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值班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安全监督管理三处、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办公室、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人事培训处(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员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加挂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局)等11个业务处室,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机构。同时,原自治区煤炭行业办离退休人员79人仍挂靠安监局管理。

截至2018年11月,原安监局实有在职人员(行政编制)64人。其中:正厅级3人,副厅级7人,处级干部27人,科级干部27人。负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退休的厅级干部12人,处级41人,科级25人。

2.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是为安监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人,其中事业编制数2人,机构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7人。截至2018年11月,现实有在职人员9,其中处级干部3人,工勤人员6人。处级退休人员2人。

3.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负责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综合管理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为16人,实际在编人员14人。

4.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是全额拨款的自治区直属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面向全区招生,为社会培养工程测量、计算机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会计、模具设计及制造、汽车维修、机电等各类中等专业人才。现有教职工及退休人员19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在职教职工115人,离退休人员83人,在职教工占职工总数的58.08%,退休人员占总数的41.92%。在职人员有专业教师103人,占在职人数的89.57%;科室行政人员12人,占在职人数的10.43%。另科室聘用人员及外聘专职教师38人,外聘教师、保洁员及安保人员14人。

5.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是隶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一所全日制技工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为社会各行业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并承担我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任务。2019年学校的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力争早日进入自治区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做好2017级6个专业100多名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使全部毕业生获得中等职业资格证书,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使他们都能走向工作岗位;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完成2019年300人的招生任务。

学校定编67人,原规模300人。现有在职人员51人,其中:教师44人,占86%,行政管理人员5人,占10%,工勤2人,占3.9%,聘用司机、宿舍管理人员等12人,临时工3人,退休人员41人,占全部职工51人的80%,遗属1人。现有在校生700人。

6. 广西安全生产职工培训中心是为全区各行业(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在职人员提供安全生产岗位培训、特殊工种岗位上岗培训等培训业务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中心编制22人。其中在编10人,离休1人、退休17人。

7.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学院。学院占地面积938亩,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投资9.68亿元。学院开设在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等6个专业,建设有安全工程实训室、建材实训室、土工实训室等39个实训场所。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聘请了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区内外大学20名专家、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学科带头人。9月录取2017级新生489人。编制为103人,实际在编人员33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2544.67万元,增加4075.16万元,同比增长48.1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04.27万元,同比减少374.24万元,下降5.07%。经费拨款6618.11万元,同比减少410.4万元,下降5.84%;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386.16万元,同比增加36.16万元,增长10.33%。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4551.37万元,同比增加3728.87万元,增长453.36%;其中:广西第一工业学校243.39万元,同比减少9.57万元,下降3.78%;广西动力技工学校86.12万元,同比减少16.58万元,下降23.84%;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221.86万元,同比增加3721.86万元,增长744.37%。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989.03万元,同比增加720.53万元,增长268.35%。其中广西第一工业学校100万元,广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100万元,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789.0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5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12%,同比增加951.16万元,增长24.04%。项目支出763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88%,同比增加3124万元,增长69.21%。

1.支出预算功能分类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教育支出9072.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32%,同比增加3068.23万元,增长51.1%;卫生健康支出1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同比增加49.29万元,增长56.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41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3%,同比增加393.41万元,增长19.48%;住房保障支出23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同比增加103.09万元,增长79.16%。社会保障支出689.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增加461.14万元,增长201.6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5%,同比增加523.19万元,增长18.47%;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5%,同比增加254.3万元,增长29.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2%,同比增加173.67万元,增长64.90%。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为763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88%,同比增加3124万元,增长69.21%,其中:本级823.56万元,同比增加195.6万元,增长31.15%,机关服务中心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广西第一工业学校1035.17万元,同比减1429.16万元,下降57.99%;广西动力技工学校347.98万元,同比减少55.15万元,下降13.68%;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377.91万元,同比增加59.39,增长18.6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5万元,同比减少26.03万元,增长下降42.65%。

补助市县项目支出3500万元。主要是补助市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安全生产应急及预防专项资金。720万元用于烟爆结构调整,2780万元用于14个市隐患治理。

原广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823.56万元,其中:

1)办公大楼水电费用78.6万元

广西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1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原安监局于2015年搬迁桃源路3号旧政协大厦办公,所在办公楼层为4-9楼,面积3000平米已不能满足机构改革后的办公条件水电费、临时停车费、办公楼维修费增加,预计全年水电及物业费用78.6万元。

2)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60万元

根据国发〔2010〕23号第一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是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民用爆破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第四条第十一款“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文件精神,对于我区的安全生产,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号〔2011〕40号)文件精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经费保障。2018年我局需从以下方面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接受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等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①全区煤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0万元

近年来,我区采取了严厉措施治理煤矿安全隐患,针对煤矿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煤矿安全事故发生较少。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仍存在诸多隐患,特别是今年各地频频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醒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警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局仍需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抓好瓦斯综合防治、水害治理等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切实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大对我区煤矿企业的整综合监管、隐患治力度,由我局牵头组织专家组重点对50-60座生产矿井进行全面深入的督查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年需经费约2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会议费用20万元。

②全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经费2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近年来,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2001年至今我区没有发生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全区没有危库和险库,尾矿库安全可控。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大量资金,有力推进了我区尾矿库隐患治理和闭库注销工作,全区尾矿库总数由2015年的597座下降到目前的年底的324座,其中病库从254座降至2座,无主库从256座降至目前74座,完成了39座“头顶库”隐患治理,“头顶库”已降到32座,全区22座三等以上尾矿库都建立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2018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将牵头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全区70座非煤矿山(重点是地下矿山、尾矿库及大型露天矿山)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及验收,每座矿山由3名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为期3-5天的检查考核验收,年需经费约2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会议费用10万元,专家评审、劳务费、委托业务5万元,资料、印刷、邮递通讯等10万元。

③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20万元

根据国发2010〕23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精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是安监部门工作主要任务之一。目前,我区共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13879家,重大危险源有1244个,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2015年“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特大爆炸案事件,是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及中央领导关注。进一步加强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大、刻不容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桂政阅〔2003〕12号),对于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于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化学品的单位,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排除安全隐患。2018年,我区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继续组织由我局牵头组织由工作人员及专家组组成的检查组,对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全区250多家化学品生产企业、燃气管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专项督查组也对危化企业进行专项重点检查。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会议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专家评审、劳务费、委托业务、资料、印刷、邮递通讯等10万元。

④道路交通、八大行业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0万元

2017年,我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仍然频繁发生,较去年虽有所下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关于明确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41号)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要求,每年由我局牵头,组织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全区道路交通隐患、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2019年我区对冶金、建材等八大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是冶金、有色和风险较高职业场所,通过组织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八大行业领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两项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会议费用、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家评审、劳务费、委托业务、资料、印刷、邮递通讯等8万元。

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

根据国发〔2010〕23号及桂政办发〔2010〕172号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区政府令第55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法规部门将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安全生产重大、跨市级行政领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备案、案卷评审、行政复议,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15万元,委托业务5万元,专家评劳务费、资料印刷等10万元。

⑥应急事故处理现场调查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

我区每年各行业生产领域均会发生不同程度大小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安委办要求,较大、特大事故必须由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安排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费、差旅20万元,委托业务5万元,专家评劳务费、资料印刷等其他费用5万元。

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90万元

自治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委会工作制度以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精神2019年,自治区安委办职责主要是完成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①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督查、大检查工作经费25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每个季度由我局组织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安监工作不同时期的重点情况,从专家库及14个地级市抽调专家和专业人员约80人进行为期两周的交叉检查,陪同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开展的一系列专项检查。另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均由我局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用于事故取证的技术检测、化验、专家鉴定以及遗案复查等方面费用,同时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检查组也到广西对事故进行每年不少于10次的督查,因此,安排工作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家评审劳务费、资料、印刷、通讯、邮递费7万元。

②安委办日常工作经费45万元

由于自治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委会工作制度及桂政阅〔2003〕12号文的要求,成立了一个百人的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联系、协调安全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参加事故抢救及调查,开展安全技术咨询、交流和培训,每个季度要召集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地级市安委会及专家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交流活动,组织参与“两会一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负责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安委办每年对我区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另外,还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及安委办制定的各项制度、处理的各种案件进行法律角度的业务指导、咨询。安排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食宿、交通10万元,委托业务5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专家劳务费、资料、印刷、邮递通讯等10万元。

③法律顾问费用20万元

安委办将聘请法律顾问对安全生产执法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与服务。

4)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专项经费1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及桂政发号〔2011〕40号文精神、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指示及安监局工作职责,结合目前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每年我局需组织各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的强化培训和学习,并加强综合监管业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党建方面的业务培训,同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计划培训人次约500人,每人培训按5天计,每人培训费、食宿费每天不低于400元,经费约预算100万元,其中:培训费80万元、差旅费5万元、资料、印刷费、邮递、通讯费10万元,专家授课劳务费用5万元。

5)群团、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办公室要求,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党建工作的要求,根据目前安全生产严峻的形势,结合安全生产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全区安监系统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工作,购买学习资料、党务干部培训、党员活动等,并以党建带工青妇及扶贫工作,结合妇女节、五一节、五四青年节、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类活动,帮扶和慰问贫困人员,经费10万元。

6)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0万元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党建工作的要求,根据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严峻的形势,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全区安监系统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2019年为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我局将加大对安监全系统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7)编外聘用人员工资38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单位要单独编制“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项目。按照国家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立了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需24小时专人值班,需12名聘用人员值班及工勤人员,按每人每月2700元的工资,加上“五险一金”,经费预计38万元。

8)物业管理80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并为了加强专项管理,将物业管理费在项目支出中单列,用于本部门日常办公场所的维修维护、物业管理等开支。广西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1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原安监局于2015年搬迁桃源路3号旧政协大厦办公,所在办公楼层为4-9楼,面积3000平米已不能满足机构改革后的办公条件。预计2019年4月初将搬迁新址东葛路111号,占地面积10444.5平方米,两台电梯。按照物业管理预算标准65元/平方米*年,10层及以上电梯的,每台安排30000元/年测算,2019年需要经费80万元。

9)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费和护理费5.96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区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前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增发医疗补助费和护理费。我局达此要求的老同志共有7名,第一类护理费标准600(元/月)的3名,第二类第一类护理费标准500(元/月)的4名;医疗补助费标准2000(元/月)的7名,经费5.96万元。

10)扶贫驻村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深入贫困地区,专题考察扶贫开发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工作,根据桂组通字20017﹞26号规定,按每个第一书记1.5万元/人.年的标准,安排驻村工作经费,我局共有4个扶贫村,2019年需6万元。

1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费45万元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实际安排,2019年度拟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会议两次(每半年一次),参加会议人员为150人,会议1-2天,每人每天食宿等费用标准按380元计,需12万元;每月要接收国家安监总局的视频会议,并将会议视频传输到14个市安监局,按国家总局通知,每年交电信等部门收取通讯线路租用费约10万元左右;按自治区领导指示,计划年内要召开1次企业安全生产现场会(会议人员约250-300人,会议约1-2天)约10万元;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一年召开四次会议,人数100人,会议1天,需开支8万元,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临时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防范会议,经费5万元。全年共计会议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会议费30万元,交通费、办公费、资料、印刷、通讯、邮递、其他等15万元。

12)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奖金5万元

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要求我局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和相关网络上公布,让全社会公众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对社会公众举报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及隐患,经查实的,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资金奖励,奖金幅度100元—5000元。在2019年拟安排奖励资金5万元。

13)扶贫专项费用50万元

    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深入贫困地区,专题考察扶贫开发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工作,2019年拟安排50万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帮扶我局扶贫点公安镇黄凤村、梁屋村、廖屋村,珊瑚镇新民村。

(14)办公设备购置费用50万元

2019年我局面临机构改革,需新增工作人员,需添置及更换原有已老化坏损的办公设备,如桌椅板凳、书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经费预算50万元。

(1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65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安全月启动仪式、自治区领导在电视上发表讲话、6月9日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日要在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等。另外,我局每年还将组织记者采访督查团到全区各地及重点企业督查、采访、报道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在电视上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栏目。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中国安全生产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新闻网、广西法治快报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办专版专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65万元。

16)驻厅纪检监察工作经费30万元

     根据区纪委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驻厅纪检组需要增设两间配套办公用房:安全保密的谈话室和综合档案室。

①安全保密的谈话室:按照安全保密要求,在一楼建立1间谈话室,重点用于案件讨论、信访接待、谈心谈话等。不用悬挂标识。装修标准:安装空调,隔音门(内侧软包),窗户防护网,多层窗帘,网络可连接内网和外网络。办公设备:谈话与会议使用的中型会议桌1张,皮椅8张,沙发、茶几1套,保密柜1个,办公桌椅1套。电子设备:配备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和电话各1台。

②综合档案室:按照三级以上档案室标准建立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建设要达到“三铁”“八防”的标准,综合档案室内应设立多个功能区。装修标准:配备火警烟雾报警装置(连接大楼火警系统),档案室专用气体消防系统1套,安装空调、防盗钢门、防虫纱窗、不锈钢防盗网、配遮光窗帘;网络可连接内网、外网。办公设备:保密柜6组,铁皮文件柜20组,电风扇1台,温湿度计1个,办公桌椅1套。电子设备:独立监控摄像设备1套、防磁柜1个、档案消毒柜1个、除湿机1台,配备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和电话各1台。印刷费2.7万元,差旅费14.3万元,维护费13万元,共计30万元。

17)补助市县项目35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9年起,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自治区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自治区本级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项目等。2019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项目的专项治理等,通过对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项目进行专项整治,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逐年降低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减少生产企业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9年安排隐患治理专项资金3500万元。资金720万元用于烟爆结构调整,2780万元用于14个市县隐患治理补助。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项目支出预算1035.1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4.9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9.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5.79万元

4)一次性项目支出预算64.85万元,用于学校教学系统功能增加、升级50万元,教学设备14.5万元,办公设备0.35万元

广西动力技校项目支出预算:347.9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9.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9万元。

4)一次性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其中购置教学设备35万,购置办公设备5万。

5)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1.6万元

6)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3.23万元

7)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26.86万元

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项目支出277.9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7.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0.56万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其中:

(1)应急救援专项业务培训费5万元。2019年指挥中心需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护队伍年度工作会议,同时为提高和改善全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的应用能力,拟对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更新培训,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培训费、办公、资料印刷、通讯邮递费等5万元。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后期保障经费30万元。用于在我区应急救援事故抢险救援补偿,应急救援网络信息服务以及自治区直接调用的应急救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其中通信、差旅、网络服务20万元,办公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支出预算5017.8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71.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63.48万元,其中教学设备采购1330.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3.52万元,均为学生助学金。

4)专项支出预算599.5万元,用于食堂经营成本544.5万和中职学校合作办学55万。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预算7004.27万元,同比减少410.4万元,下降0.24%。具体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教育支出3602.21万元,用于我厅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费用。 

行政运行1249.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131.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安全监管823.5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培训、会议、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大楼日常维修等费用。

事业运行172.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厅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8.85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66.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69.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3.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6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19-2021年中期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数“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建函〔2018474号)要求,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部门预算,2019年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2019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未申报),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0.03万元。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88万元,比2018年预算182.47万元(不包括因公出国费用),减少87.59万元,同比下降54.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23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19-2021年中期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数“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建函〔2018〕474号)要求,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部门预算,2019年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2.85万元,同比减少17.11万元,下降42.82%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40.04万元,同比减少11.48万元,下降22.28%。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下降1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无此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自治区安监局机关服务中心在编人员 9人,工资总额131.97万元,单位缴纳社保16.39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0人,工资额12219/月.人,单位缴纳社保1517/月.人,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在编职工115人,基本工资501.94万元,绩效工资442.93万元, 2019年人社厅核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标准32482元/年,社会保障缴费18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6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聘用人员51人,工资标准和社保保险缴费由非实名人员补助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支出。职业年金79.67万元,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支出。

3.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199.62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96.35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绩效工资总量为143.27万元,2018年人社厅核定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按人员基准线3.18万元/年.人,绩效工资资金来源全部由财政拨款安排。职业年金27.43万元,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支出。

4.广西安全生产职工培训中心公益性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86.25万元,全部由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23.87万元,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为3.4万元,由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缴纳社会保障费为23.87万元。职业年金6.9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

5.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139.58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27.61万元,全部财政拨款缴纳社会保障费为27.61万元。2018年人社厅核定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为80.78万元,按人员结构对应基准线为5.8万元,绩效工资资金来源全部由财政拨款。

6.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在编职工33人,基本工资137.88万元,绩效工资206.37万元, 2018年人社厅未核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标准,社会保障缴费116.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聘用人员51人,工资标准和社保保险缴费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支出。职业年金24.28万元,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支出。

(二)车辆构成情况

2018年原安监局车辆编制共24辆,编内车辆实有数20辆,其中:局本级领导工作用车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车2辆,行政执法用车2辆,机关服务中心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公务用车5辆,广西动力技校公务用车2辆,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公务用车1辆,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费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预算2050.58万元,同比增加474.08万元,增长30.07%,其中:集中采购2012.58万元,占政府采购98.15,同比增加706.08万元,增长54.04%;分散采购38万元,占政府采购1.85%,同比减少232万元,下降85.92%。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安监局本级2019政府采购预算117.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84.7万元,分散采购33万元;按采购类别分:货物类67.7万元,工程类25万元,服务类25万元。

2.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3.8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93.85万元,按采购类别分:货物类93.85万元,工程类0万元。

3.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5万元,部门集中采购35万元;按采购类别分:货物类40万元,工程类0万元。

4.广西安全生产职工培训中心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广西安全生产职工培训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20万元,分散采购5万元;按采购类别分: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5万元。

5.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预算1774.03万元,其中:集中采购1756.46万元,分散采购17.57万元;按采购类型分:服务类425.8万元,货物类1348.23万元,工程类4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71.15万元,主要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参公事业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相关费用等。如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五)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厅需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有1个,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补助市县项目。预算资金为3500万元,其中:720万元用于烟爆结构调整,2780万元用于14个市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补助。年度绩效目标一是逐年降低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减少生产企业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5、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16、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通常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17、安全生产信息:是在劳动生产中起安全作用的信息集合。它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警示信息、上级命令等等诸多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影响作用的信息总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