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的函
桂安委办〔2018〕81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6号)要求,现将《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上,请审阅。
附件:1.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附件1
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广西规划》)。《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红线,牢记使命,认真履责,扎实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自国务院安委会2004年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以来,广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连续1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一个基本杜绝、两个大幅下降、两个总体好转”的良好局面。我区基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五年来零发生;重大事故近四年为零。是近三年来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五个省(区、市)之一。现将两年多来我区实施《国家规划》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一)《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确定了9项约束性指标,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因省级层面不便于统计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及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结合广西实际,《广西规划》确定了7项约束性指标,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016年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西规划》确定的7项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如下: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表
序号 |
指标 名称 |
2015年 实际数 |
2016年 实际数 |
2017年 实际数 |
2018年1-6月 实际数 |
2018年预测值 |
2020年 目标 |
进度目标 |
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1272 |
1588 |
1102 |
1201 |
2402 |
≤1145 |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010 |
1580 |
1186 |
935 |
1870 |
≤909 |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
3 |
重大以上事故起数 |
0 |
0 |
0 |
0 |
0 |
≤1 |
每年少于1起 |
4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6 |
0.09 |
0.06 |
0.11 |
0.09 |
≤0.04 |
平均每年下降6%以上 |
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68 |
2.31 |
2.04 |
— |
2.02 |
≤1.36 |
平均每年下降3.8%以上 |
6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2.24 |
2.25 |
0.67 |
0 |
0.64 |
≤1.79 |
平均每年下降4%以上 |
7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1.93 |
2.00 |
1.89 |
— |
1.86 |
≤1.81 |
平均每年下降1.23% |
注:因2016年之后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无法与2015年的数据直接进行比对,待研究确定调整系数后才能进行比对,作出是否完成进度目标的相关结论。
(二)《国家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明确了七项主要工作任务: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及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结合广西实际,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规划》相应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着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加快“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16年以来,《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明确了八项重点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工程、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结合广西实际,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规划》以《国家规划》为基础确定了五项具体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以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 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拟建设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体验教育专门场所,通过生动直观的现场感受,震撼人们的心灵,大大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已组织人员对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咨询了解了江苏省、江西省、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自治区安监局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中国-东盟安全生产教育体验基地,概算投资8000万元。
2. 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层面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16〕172号),项目投资预估算为11230万元,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下联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成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宣传教育、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3.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总面积28.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938亩,计划招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000名,年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10000人,以满足广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填补广西高等安全职业教育空白,培养高层次安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布局,成为国家和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该项目选址南宁市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规划占地面积938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9.68亿元。2017年6月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签订了省部共建学院的协议,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首批开设6个专业招生457人。二期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2018年计划招生1900人。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
4. 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拟建设广西北部湾、河池、桂林三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及训练场所,配备训练和救援装备,每个基地配备1支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安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正在完善北部湾基地有关建设内容并修订项目建议书,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并推进项目用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5. 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1868万元,主要包括有:一是新建1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楼,楼高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投资7768万元;二是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和网络装备,满足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的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监控、调度统计信息、危险化学品登记、考试考核、执法检测等6大功能,设备设施投资4100万元。从2015年10月开工至2017年12月底,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600万元,项目包含前期工作费用已开支4124万元。项目已进入装修装饰和设备安装阶段,计划2018年竣工投入使用。
二、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情况
(一)完成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审核相关工作
自治区本级68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政府审核通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 号)工作部署,2017年6月自治区安监局向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指导编制优化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以指导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完成好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目前,自治区本级的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公布。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市县乡三级权力运行流程模版编制并印发各市、县,同时完成了对各设区市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
细化了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公民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运用好督查考核结果,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查严管,严肃问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改进了督导督查、大检查、挂牌督办和问题自查等制度措施。加强和完善了巡查制度。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与各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对14个设区市政府、自治区7个重点部门和17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四)行政审批监管不断优化
2016年以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文件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认真学习,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行政审批“接、管、放、服”后续监管,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公正执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网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效能与政务服务质量。
为确保安监系统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接收到位、监管到位,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调整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对本局保留、下放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和规范。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被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列为2017年试点工作,为做好安责险试点工作,2016年8月,自治区安监局根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桂安监管〔2015〕2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比选方式从参选的5家保险经纪公司中择优确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保险经纪人;2017年5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参选的12家保险公司中择优确定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广西安责险项目;2017年8月,广西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并研究确定了保险条款、费率及投保理赔流程并正式付诸实施。全区安责险实施近一年以来,通过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组建保险机构服务工作小组、完善投保理赔系统、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培训、深入企业宣讲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至2018年6月,全区14个地市有841家企业投保,保费合计1923万元。
三、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情况
(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工作安排,自治区安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7月1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2017年11月28日,广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桂安委〔2017〕17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突破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列入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立法规划将《条例》(修订)列入了2016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及2017年的立法预备项目,自治区安监局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调研、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2017年8月30日,自治区安监局将局务会通过的《条例》(修订草案初稿)文本、立法依据和修订草案初稿起草说明等立法材料按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审查。
(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安监局部署制定了广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9个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共包括13类重点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来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来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情况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各设区市政府和区直责任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各地市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先行先试。二是扎实做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将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具体任务细分到各地市和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迎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驻桂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四是以巡查整改为契机,促进责任落实。对巡查各地市政府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制定并落实国家遏制重特大事故政策文件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为落实《指导意见》,2017年3月,广西安委办向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实做细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和分级分类的管控工作,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我区落实《指导意见》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时段没有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
(三)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方面:实施分级管控政策,采取煤矿“一对一”专盯措施,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体检”,坚持“四个结合”(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专项行动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相结合,与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相结合,与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工作相结合,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非煤矿山方面:进一步深化了采空区、尾矿库治理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了广西非煤矿山重点灾害类型、重点市、县和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全区22座三等尾矿库全部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责令有关企业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限期完成治理工作,对全区急需治理的11座“头顶库”、67座无主库、74座有主停用库、24座在用库所需治理资金、治理内容及方式进行了统计汇总,多方筹措治理资金用于治理头顶库、无主库;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安监系统已摸清了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部署开展了涉及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方面:为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区内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主退出,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企业,运用烟花爆竹安全审查行政许可机制,严格标准规范,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其他行业领域方面:构建形成工矿商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解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协助开展2017年渡运安全月活动、“平安农机”活动、电气消防专项行动及消防专项检查等。
五、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情况
(一)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
2016年,市级安监局新增加3个职业健康监管科,县级安监局新增加职业健康监管股18个,各地通过增设管理科室、增加监管人员、加挂牌子等措施进一步充实了监管力量,全区市县安监部门全部承接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2017年督促各级区市政府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全区安全监管部门共设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135个,职业健康监管专兼职人员由过去的88人增加到253人。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有关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2016年自治区安监局建立了职业危害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和职业病防治信息通报及发布机制两项制度,提出了卫生、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各自做好安全卫生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30条具体措施和主要职责,组织召开自治区厅局际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拟定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和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了开展联合执法的具体意见,促进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工作资源与信息共享等工作,完善了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一是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到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广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责任分工》,细化了职业健康工作考核40项内容,并提高了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的比重。二是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部署各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三是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委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和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2017年全区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5873家,下达执法文书4462份,发现问题和隐患10977项,停产整顿4家,行政处罚48.6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4倍,14个市突破了零处罚。并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领导分片包干检查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全区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工作,尤其南宁、柳州和桂林等市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单位”和“职业卫生先进企业”等评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创优达标。2017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3040家,占申报企业的20%。
六、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情况
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框架,科技兴安水平逐步提升。2016年,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我区基本建成“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体系,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效显著,较大以上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居全国前列。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支持力度,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技术创新中心已列入全国第一批平台建设项目,百矿集团东怀煤矿列为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试点示范企业;华润水泥南宁公司开发除尘装置并获得国家专利,创国内先进水平;大多数陶瓷企业引进二代三代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接尘人员大幅减少;石材加工实现湿法切割工艺。
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情况
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设完善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将指挥平台纳入“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总队三基地”的北部湾基地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监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安监局已完成北部湾基地项目建议书的修订,钦州市政府也正在办理项目用地划拨手续。
八、推进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提升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2016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的意见》,推动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有序开展,近三年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近30万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周期间,全区安监部门出动宣传车辆501车次,出动宣传人员121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98320份(册),制作各类宣传展板963块,悬挂宣传横幅10000多条(幅),接受咨询21565人次,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1342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册),开办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累计91场次,全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新闻报道次数达161次。
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动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九、实施规划取得的经验
(一)注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通过责任制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以及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的生产责任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各地实施安全责任制以来,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严格依法治理
学法普法,宣传动员,夯实依法治理基础。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纳入全年工作常态化管理;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始终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合法。
(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摸清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严惩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了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落实了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我区基本建成了“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了健全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加快构建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体系,降低了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效显著,较大以上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居全国前列。
(四)重视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了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了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有效遏制了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五)大力提升社会安全文明程度
广泛开展了面向群众的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化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了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强化了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动了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十、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调整系数难以确定
《广西规划》依据《国家规划》确定了7项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7项约束性指标的确定以“十二五”末即2015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为基础,因2016年之后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无法与2015年的数据直接进行比对,需要研究确定调整系数后才能进行比对,作出是否完成目标的相关结论。而调整系数的确定需要严谨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目前调研系统尚未确定。
(二)落实工作措施不够到位
《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确定的诸多措施和任务中,部分工作未全面开展。如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滞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市还没有建立本市的规划评估评价体系,有的地市规划工作目标与上级规划不能很好衔接,有些工程项目不切实际,规划内容理论论述过多,可操作性较差。
(二)项目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广西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的招生工作。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投资4亿元,目前资金尚未落实;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建设进入设施设备采购阶段,尚需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安全生产教育体验专门场所,概算投资8000万元,目前尚未立项;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概算投资3.1亿元,建设用地和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立项难度大。
十一、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为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完成,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自治区层面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国家规划》、《广西规划》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为实施《国家规划》、《广西规划》提供必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广西规划》确定的5项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共需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资金筹措、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和前期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自治区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规划》、《广西规划》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强化解决存在问题的协调指导,确保《国家规划》、《广西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
序号 |
主要任务 |
备注 |
1 |
制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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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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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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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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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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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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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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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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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省级人民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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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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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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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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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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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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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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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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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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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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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执法力量配备以及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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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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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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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在推进过程中;()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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