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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评估报告的函

2019-07-05 10: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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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广西规划》)。《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红线,牢记使命,认真履责,扎实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自国务院安委会2004年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以来,广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连续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一个基本杜绝、两个大幅下降、两个总体好转”的良好局面。我区基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年来零发生;重大事故近四年为零是近年来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五个省(区市)之一。现将广西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评估报告报送如下

一、《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确9项约束性指标,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因省级层面不便于统计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及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结合广西实际,《广西规划》确定7项约束性指标,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016年以来,《广西规划》确定的7项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如下: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实际数

2016

实际数

2017

际数

2018年实际数

2020

目标

进度目标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272

1588

1102

4105

≤1145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10

1580

1186

2314

≤909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3

重大以上事故起数

0

0

0

0

≤1

每年少于1起

4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6

0.09

0.06

0.11

≤0.04

平均每年下降6%以上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68

2.31

2.04

2.02

≤1.36

平均每年下降3.8%以上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24

2.25

0.67

0.62

≤1.79

平均每年下降4%以上

7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93

2.00

1.89

1.86

≤1.81

平均每年下降1.23%

二、《国家规划》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明确八项重点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工程、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结合广西实际,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规划》以《国家规划》为基础确定了五项具体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以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拟建设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体验教育专门场所,通过生动直观的现场感受,震撼人们的心灵,大大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已组织人员对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咨询了解了江苏省、江西省、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自治区应急厅计划在五象新区新办公地址或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中国-东盟安全生产教育体验基地,概算投资8000万元。

(二)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层面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16〕172号),项目投资预估算为11230万元,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下联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成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宣传教育、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三)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总面积28.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938亩,计划招收全日制在校生初期规模5000名,年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10000人,以满足广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学院的建成填补广西高等安全职业教育空白,培养高层次安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布局,成为国家和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该项目选址南宁市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912亩,完成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7.2亿元。2017年6月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签订了省部共建学院的协议,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正式招生,首批开设6个专业招生457人2018年招生1700人。目前,学院教学秩序正常,基建正在开展第三期项目施工,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2亿元。

(四)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情况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拟建设广西北部湾、河池、桂林三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及训练场所,配备训练和救援装备,每个基地配备1支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应急厅已委托设计单位正在完善北部湾基地有关建设内容并修订项目建议书,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并推进项目用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五)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建设情况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1868万元,主要包括:一是新建1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楼,楼高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投资7768万元;二是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和网络装备,满足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的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监控、调度统计信息、危险化学品登记、考试考核、执法检测等6大功能,设备设施投资4100万元。从2015年10月开工至2017年12月底,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600万元,项目包含前期工作费用已开支4124万元。项目已2019年6月19日进行预验收,计划20197月份竣工验收

、《国家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国家规划》明确七项主要工作任务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及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结合广西实际,为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广西规划》相应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着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加快“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16年以来,《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工作安排,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7月1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同年11月2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桂安委〔2017〕17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实施意见》,细化《分工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分工方案》明确2017年需完成的任务有22项,因时间问题,2017年需完成的任务转为2018年内完成,加上《分工方案》明确的2018年需完成的41项任务,2018年实际需要完成的任务共63项,至目前2018年需完成的63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我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已调整由本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常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厅发201854;各级党委、政府都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公布;自治区和各设区市对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下级政府和本级国有重点企业的考核不断完善;安委会约谈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2017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分标准及方法》。

(三)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自治区已明确将部分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副职领导充实为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已经明确自治区、设区市、县安监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原自治区安局印发乡镇“四所合一”执法文书和检查执法操作流程,乡镇“四所合一”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钦州、防城港市港口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设区市、县监管部门及县级安监执法机构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已经到位。

(四)事故防控持续加强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事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已经出台;自治区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制定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治区实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使用事故直报系统上报事故数据,实施高危行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了广西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

(五)法制建设更加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已经自治区法制办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广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2018年自治区政府立法完成项目;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已拟定并报政府审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已经出台;《广西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在进行修订;2018年最新版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已印发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已出台;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广西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执法手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强制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六)基础保障日益强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大都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7年广西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安排8000万元;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自治区安委会印发了《广西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期建设工作;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进行预验收,计划2019年7月竣工验收;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七)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是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的2018年重点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需要。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从2018年4月中旬开始,起草小组分专题深入部分市县(区)和企业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小组还赴广东、深圳等地,围绕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交流学习;起草小组又陆续收集了山西、河北、四川等省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逐条研究梳理借鉴。综合前期大量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有关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各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区直有关部门和全区安监系统的意见,形成了报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送审稿》。2018年11月1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工作措施不够到位《国家规划》确定的诸多措施和任务中,部分工作未全面开展。如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滞后;安全预防控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市还没有建立《国家规划》评估评价体系,有的地市规划与《国家规划》不能很好衔接,《国家规划》和《广西规划》确定的工作措施和任务没有很好落实

(二)项目推进工作有待加强《国家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中,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计划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安全生产教育体验专门场所,概算投资8000万元,目前尚未立项;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计划投资4.1亿元,建设用地和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目前尚未立项。

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国家规划》实施责任自治区安委会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国家规划》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为实施《国家规划》提供必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自治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国家规划》确定的4项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共需投入资金超过8亿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应急管理部、自治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资金筹措、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和前期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自治区安委会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规划》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强化解决存在问题的协调指导,确保《国家规划》顺利实施。

特此致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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