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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2022-12-31 11: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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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函〔2021〕61号)精神,中央财政分两批下达我区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386万元。其中第一批补助资金370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第二批补助资金1680万元,主要用于调查工作收尾、数据质检汇交、评估区划等核心工作。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区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经与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及主要行业部门充分沟通,科学合理分配中央补助资金,严格普查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一批资金优先保障县级调查,兼顾部分自治区主要行业部门,自治区层面留用200万元(自治区林业局、气象局各分配50万元,自治区海洋局分配100万元),105个县市区(不含6个普查试点县)分配3506万元,用于2021年我区县级普查主体调查任务。

第二批资金结合我区各级各行业部门2022年普查工作任务和经费需求,分配自治区应急厅(含普查办)980万元、自治区林业局300万元、自治区气象局100万元、自治区海洋局300万元,用于2022年我区评估区划任务。

2021年7月26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1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金的函》(桂财资环函〔2021〕78号)下达本级配套2000万,主要用于自治区普查办日常运转、应急系统省级调查、全区应急系统数据质检核查及普查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第一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06万元于20219月23日下达有关部门和105个县市区财政局;第二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80万元于20211231日下达我区,我区于20222月分配至有关部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补助资金整体执行率为6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广西财政、应急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落实到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规范分配程序,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23月初,我区主体调查基本完成,总体进度为95.6%,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应急部门已将调查数据上报至国普办,并根据国家质检报告完成数据修订、整改及上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普查完成为100%;生态环境部门已完成重点核设施调查;交通运输部门公路水路普查完成为99.1%,其中公路普查完成100%,水路普查完成97%(国家层面未完成质检核查);水利部门水旱灾害普查完成为100%;林业部门森林火灾普查完成为100%;气象部门全区气象灾害调查完成为100%;地震部门普查进度为100%;海洋部门普查进度为10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调查完成率为100%。

2021年11月,国务院普查办完成东兴市评估与区划评估报告初稿。2022年1月,我区完成全州县“一省一县”评估区划试点任务,并形成最终成果报告,同时我区完成东兴市评估与区划报告完善修编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及3个特殊区划实现调查任务全覆盖。通过电视、报纸及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实现了普查宣传工作全覆盖。2021年,自治区普查办两次组织开展全区普查业务培训,对全区各级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开展普查业务和技术培训。自治区各行业部门开展全区行业普查培训,市县分开开展终端操作培训,合计培训人次超过20万人,普查人员参与培训全覆盖。自治区普查办协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气象、地震、海洋等10个部门开展204项行业调查数据汇交。截至目前,调查任务完成率已达95.6%,各级(市、县)普查对象清查覆盖率为100%,省级及以下质检核查率100%,普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通过率为96.94%,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完成个数为2个。因部分行业未完成国家质检核查,数据成果汇交率为38.65%。较好的完成绝大部分指标,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对比2020年,我区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倒房数量和经济损失显著下降。自治区普查办协调各主要行业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搭建共享平台,完成204项指标的共享。

2)社会效益。对比2020年,2021年,我区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倒房数量和经济损失显著下降。灾情状况明显下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前没收到投诉。普查行业部门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区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较好的完成目标任务,数据成果汇交率因部分行业未完成国家质检核查的原因较低,下一步我办将督促未完成汇交的行业部门在国家质检核查后第一时间汇交。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到我区普查绩效管理工作中,吸取经验,做好我区绩效目标编制及实施工作。绩效报告按规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2021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021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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