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绩效展示

2018-12-10 08: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8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把绩效管理作为实现战略目标的“管理器”、作为全区安全成效的“晴雨表”和“风尚标”,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监管严执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突出“严”字抓管党治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务会议和全区应急系统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通过举办34期“周末大讲堂”学习讲座,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班、交流会,订购、印发理论学习读本资料,利用网站、微信、客户端新媒体推送党建知识等措施,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年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和各基层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全”字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线机制织密筑牢

以责任落实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分解、分类分层细化落实2018年政府、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2018年市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首次将市级党委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组织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对13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重点企业年度考核,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信息11家生产企业及有关人员。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曝光将专项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印发18期《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在自治区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批共20项典型安全问题隐患。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约谈的条件、对象、程序和内容,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约谈了南宁、桂林、梧州三个市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通过签订责任书、履职考核、联合惩戒、通报曝光、组织约谈等措施,助推全区安全生产防线织得更密,责任落得更实。

三、突出“狠”字抓事故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以坚决果断的狠劲,以对安全生产违法“零容忍”的态度,以专项行动的力量优势,加大事故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一是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组织11个巡查组,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了6轮巡查,巡查企业62家,发现问题隐患528项,其中对3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巡查期间,举办了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14期,培训人员1726名。二是配合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区检查各类涉水工具2308艘次,排查隐患416项,关闭、取缔或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8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8家。各单位联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民众尤其是船员和师生群体安全意识得到了强化和巩固。三是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月21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活动成效初显。四是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关闭取缔了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促进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五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自治区对今年以来全区发生5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和2起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实行提级立案调查,自治区调查组在各市事故调查基础上,重点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追究进行审查,依法依规指导各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下发加强事故调查处理通知,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是加强事故统计直报工作。把事故统计直报率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事故统计直报专项检查,建立事故统计“双对表”制度和部门事故统计协调机制,全区事故统计直报率达90%以上。

四、突出“新”字抓改革发展,监管执法方式在创新中取得实效

一是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时研究草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报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予以印发实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推动14个市、111个县市区由任本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常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全力推进事故统计改革工作。针对近年来我区事故统计没有做到应报尽报,导致事故统计数据不实问题。今年不再把事故总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不事故统计数据进行同比,除特殊要求外,所有对外公布数据,只通报数字不进行同比,并专门给自治区政府行文请求协调解决事故统计问题,自治区包括陈武主席在内7个正副主席都在请示文上作了批示。根据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我们将道路运输事故统计作为重点,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事故统计直报工作机制,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并及时真实完整,得到了应急管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创新值班值守,推行主副班同值。采取AB角同值,A角为全天候主班,B角为白天副班,推进“12350”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平台建设,加强接报信息闭环管理,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渠道,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能力。四是实施消灭“零处罚”行动,倒逼监管执法动真碰硬落地见效。对只检查不执法、零处罚的地区,加大了督查督办和通报力度,倒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重大的执法行动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对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公开曝光。通过综合施策,使全区安全监管执法逐步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111月全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9340多万元,同比上升150%日常监督处罚1374,罚款294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26%、311%;全区县级安全监管局由一季度的经济“零处罚”单位数60%到目前全部“清零”

五、突出“准”字抓行业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

着眼于精准打击、精准整治,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煤矿方面:开展煤矿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查检查煤矿29处638次,查处隐患问题2351项,行政处罚罚款25次36.09万元。非煤矿山方面:重点开展规范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地下矿山防冒顶事故、无主尾矿库和“头顶库”综合治理,治理“头顶库”28座,闭库和注销无主尾矿库43座;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分级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罚款341.71万元。危险化学品方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对4790家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摸排,巩固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引导16家企业新申请退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抽检,查处问题隐患154项。职业健康方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粉尘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治理,全区各级安监局共对670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11021项,责令当场整改3193项,下达限期责令整改7828项,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共658.3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家,提请关闭1家。工贸方面: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涉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两类重大隐患”整改。通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盯防,精准整治,有效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六、突出“稳”字抓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宪法日活动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七进”活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技术改造、办公环境等软硬件建设,稳步推进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大查摆,大力推进“一事通办”、“减证便民”、容缺受理、处罚许可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做好《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立项、实施,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严格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项督查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全区有14个市1500家企业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提前完成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维护。扶持广西矿山抢险排水救灾中心运行维护费300万元11支自治区救援中队共110万元装备,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强化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和演练,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高质量完成了相关信息报送,做到第一时间首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