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01号
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20万吨/年烧碱装置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并履行试生产方案备案程序后,该建设项目方可试生产。
联系人:张志明 联系电话:0771-5659089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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