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项目 性质 |
设定依据 |
办结时限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实施权限 |
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权限 |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实施权限 | |||||
1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发证、复审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5 |
8 |
—— |
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 1.本辖区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 2.、本辖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换证。 |
— |
1.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矿山爆破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公安机关核发。 2.各市应急管理局应当依法接受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本辖区从业的人员的异地复审。 |
2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 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
33 |
15 |
—— |
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辖区内陆上石油、天然气开发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与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
对从事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企业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 |
3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 |
1.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辖区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4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 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33 |
10 |
负责: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2、跨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3.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 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单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2.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本辖区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 |
|
5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负责: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件审查; 2、跨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单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
|
6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 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
33 |
15 |
负责: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跨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3.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
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布的涉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规定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实施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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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 |
负责烟花爆竹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生产企业、市辖开发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本市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负责除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以外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8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 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
33 |
15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发 |
--- |
--- |
|
9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 |
1.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主有关管部门和本辖区内县(市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本辖区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
|
10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
33 |
15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 |
|
11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
45 |
22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
--- |
|
12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
22 |
11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 |
|
13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 |
—— |
|
14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 |
10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 |
—— |
|
15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
22 |
11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 |
|
16 |
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
22 |
11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 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
17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22 |
11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 |
|
18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15 |
7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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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公共供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项目 性质 |
设定依据 |
办结时限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实施权限 |
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权限 |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实施权限 | |||||
1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初审 |
公共供服务 |
《应急管理部 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20 |
10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初审 |
--- |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项目 性质 |
设定依据 |
办结时限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实施权限 |
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权限 |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实施权限 | |||||
1 |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
1 |
1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
|
2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 |
1 |
1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
|
3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
5 |
2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
4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布点 |
其他行政权力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5号,20139月16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20 |
10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布点 |
--- |
|
5 |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经营布点 |
其他行政权力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65号,20139月16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20 |
10 |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经营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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