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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019-01-3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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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01


柳州东风荣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提出的年产1000吨氟乙酸甲酯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并转入法定审查程序。经我厅对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漏项和错项。对反应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全,无监控化学品导热油的危险特性辨识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不明确且重大危险源辨识计算错误。

2、该项目氯乙酸甲酯、氟乙酸甲酯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石化规GB50160,该项目平面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不同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请你单位按规定修改完善材料后,重新向我提出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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