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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黄雪峰同志解除聘用的批复(桂应急干〔2024〕16号)

2024-08-08 11:02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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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雪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解除自治区应急管理信息技术中心管理岗七级职员岗位的聘用,请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公务交接手续。如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我厅将按相关规定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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